索 引 号 | XM00108-03-01-2023-002 | 主题分类 | 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3-02-17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安排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工作安排 |
2023年是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厦门努力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总局、省局的决策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着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围绕“讲政治、强监管、促发展、保安全”的工作总思路,抓牢抓实“一个大市场、两个强国、三个监管、四个安全”的工作着力点,抢机遇、强优势、挖潜力,为厦门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开好局起好步贡献力量。重点抓好十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稳主体稳增长,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优化市场准入环境。贯彻落实《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细化实施市场主体培育工程,优化个体户开办服务,更大力度支持“个转企”,精准扶持个体户发展。推进市场准入准营便利化,强化“一网通”平台智能审批服务能力,拓宽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拓展“证照联办”全程网办事项范围,优化“一件事一次办”集成套餐服务。在自贸区深入施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深化注销改革,推动企业歇业制度落地。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推进公平竞争审查第三方独立审查创新试点工作,提升公平竞争审查质效。持续开展政策措施清理,加强和规范政策措施公平竞争审查,规范行政权力不当干预市场竞争行为。加强医药、网络等领域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严查仿冒混淆、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等行为。加大力度推进海沧区建设“全国商业秘密保护创新试点城区”。
——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坚持预防为先、重在引导,针对不同违法倾向、违法阶段和违法程度,综合运用合规指南、行政指导、提醒告诫、约谈、检查执法等监管手段,实施阶梯式监管和柔性监管。深入实施轻违不罚2.0版、从轻处罚、减轻处罚、免予行政强制“四张清单”和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建立典型案例选编发布机制,加强研讨培训,统一适用标准,打通包容审慎监管落地“最后一公里”。
——塑造良好消费环境。优化消费维权工作机制,完善分级分类处置流程,强化投诉举报源头治理,推动市区两级消保委做大做强,推动消费投诉减量增效。常态化发布消费提示信息,全面推行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开展消费体察活动,建立“消费教育基地”,发展更多在线消费纠纷解决企业。推动16个农贸市场改造提升。高标准推进城市消费者满意度测评工作,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
(二)坚持优化质量基础设施,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
——全力推进食药检院扩建暨医疗器械检测中心建设。对标国内一流水平,推进项目立项、用地审批划拨、主体方案设计等前期工作,尽快推进项目开工建设。先期建设我市急需的体外诊断试剂、生物制品(含疫苗)、血源筛查诊断试剂、生物安全评价等检测实验室,搭建医疗器械注册检验服务平台,提升生物制品批签发能力。积极向国家药监局、中检院争取,力争在技术能力、资质认定等方面获得更大支持。
——加快补齐特种设备安全检验能力短板。加快推进特检院整体搬迁扩建,尽快启动无损检测评价、公用管道安全实验室建设,在项目选址、建设用地划拨、资金保障和项目立项取得实质性进展,提升我市特种设备综合检验能力,为城市安全和产业发展提供技术保障。
——前瞻布局产品质量检验检测能力。争创“高比能新能源电池质量与安全”国家市场监管重点实验室,加快建设智能网联汽车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和车路协同高速场景试验平台,为我市重点项目、重点企业提供优质服务,吸引更多龙头企业、优势项目落户我市。组织实施LED直显屏超高清显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助力平板显示产业抢占技术制高点。
——加快提升计量测试能力。推进国家计量科学数据中心厦门分中心一期建设,建立市计量标准数据库,与中国计量科学院联合开展数据汇交共享。推进省海洋高端装备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一期建设,重点建设全球导航卫星系统计量测试等5个专业实验室。
(三)坚持联动实施知识产权、质量强市、标准化战略,增强市场创新创造动能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运用。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示范城市”建设,争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维权工作站等,靠前提供快速协同保护。培育新材料、电子信息等重点产业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推进建设知识产权服务业聚集区、电子商务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知识产权展示交易平台。争取中国(厦门)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尽快获批建设运行。
——推动质量提升。出台《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我市贯彻落实意见。依托重点产业集群创建质量品牌示范区。完善市质量奖评定管理办法,扩大质量奖在商贸、物流、金融等产业的覆盖面。提请市政府出台检验检测认证产业促进政策,争创国家检验检测认证公共服务平台示范区。深化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提升行动。开展“计量服务实体经济三年行动”。
——强化标准引领。加快组建新能源、金砖合作等我市亟需的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强化公益性地方标准制定,推动城市标准体系建设。鼓励企业和社会第三方参与国际、国家和行业标准制定修订,争创标准贡献奖。加大厦门两岸行业标准共通服务平台推广力度。推进国际标准服务站(金砖创新基地)建设。
(四)坚持深化综合治理,全力打造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杆
——狠抓末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落实。抓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落实,强化督导检查和评议考核。督促四级包保干部按照规定频次对包保主体开展督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深化供厦食品标准体系建设。持续扩大供厦食品制标范围,制订食用农产品、预制菜产品标准及学校食堂等一系列管理规范,推动供厦标准向省内外优质农产品种养殖基地延伸。持续开展“鹭品校园食安守护”行动,加强新申请“鹭品”评定抽检和上市“鹭品”评价抽检。
——加强隐患排查治理。深化开展“守查保”行动,重点推进食用农产品、校园食品、农村食品、网络食品、特殊食品整治工作。加大大型和高风险食品生产企业飞行检查和风险评估力度。优化“一品一码”信息追溯系统。开展供校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结果运用。深入推进“餐饮环境卫生提升年”行动,突出工业园区集体用餐配送等高风险领域监管。加强抽检结果运用,最大化发挥效用。
(五)坚持监管服务并举,促进药品安全及产业高质量发展
——做好防疫药械促产保质。落实疫情防控重心转向的要求,对防疫药械重点生产企业和扩能增产项目给予精准帮扶指导,保护获证企业合法权益。支持药品企业稳定口罩、治疗药物和抗原检测试剂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用药用械需求。加强防疫药械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确保防疫药械安全有效。
——加强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全面推广零售药店智慧监测系统,实现远程监管、智能抓拍、回溯核查和督促整改。推广实施医疗器械唯一标识管理制度,推行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前指导服务,开展三级医院医疗器械使用管理等级评定和分级监管。加强高风险重点品种、集中采购中选产品、网络销售药械等质量安全监管,加强“两品一械”抽检监测。
——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充分发挥市药品安全和产业促进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抓总作用,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发挥食药检院技术支撑作用,与厦门大学等院校共建实训基地,为企业提供质量标准技术支持。加强厦台生物医药领域交流合作,在食品药品前沿检测技术等方面开展联合攻关,助推两岸产业融合发展。
(六)坚持提升监管效能,着力守住特种设备安全底线
——督促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开展“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年”活动,紧抓企业安全总监、安全员“关键少数”岗位职责落实。推进特种设备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开展电梯维保质量安全信用等级评价。发挥驻所检验人员作用,加大日常监督检查、行政指导和执法力度,多措并举压实特种设备安全企业主体责任。
——提升风险监测效能。强化重点风险隐患监测,归集电梯监管、检验、维保、投诉举报、舆情等信息,加强风险研判,自动推送超期未检、超期未保和电梯脱保等预警信息,提高处置及时性和规范化水平。建成气瓶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实现来源可查、流向可追、责任可究。
——加强安全隐患治理。突出燃气、危化品等重点领域以及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重要设备,全面开展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开展电梯安全筑底行动,推动老旧住宅电梯安全评估和隐患治理。加强重大活动和节假日期间安全保障,建立早报快报机制,开展应急演练培训,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七)坚持创新监管方式,筑牢产品质量安全屏障
——创新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制。落实总局授权试点任务,深化工业产品生产企业风险分级管理,探索建立质量安全评估机制和风险监控机制。完善质量技术帮扶常态运行机制,推进技术帮扶与质量监管深度融合。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加强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制定重点工业产品质量监管目录,强化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深入推进燃气具、危化品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排查治理。加快建设燃气器具检测实验室,建立成品油质量现场检测筛查能力。推进第二轮中央环保督察“油品质量管控”问题整改,完成省级整改验收。
——深化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强化流通销售环节执法查处,深入开展流通领域质量监督抽查,防止销售超标电动车、非法拼改篡现象回潮反复。规范租赁市场经营秩序,将监管延伸到车辆租赁和蓄电池换电领域。牵头推进民生服务行业电动自行车上牌和规范管理,进一步压实外卖平台企业主体责任。
(八)坚持系统推进法治、信用和智慧监管,不断提升市场监管综合能力
——提升依法监管能力。加强规范性文件全链条管理,推进商事主体住所经营场所、标准管理、专利等规范性文件制修订。完善重大案件督办、重点案件联商会审工作机制,持续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执法监督。根据法律法规制修订情况,动态调整权责清单。创新普法形式,开展案卷评查、市监讲堂、说法辩论赛等活动,推进“八五”普法落实。
——筑牢信用监管基础。做好年报公示工作,推动个体工商户年报改革,严肃查处虚假申报等违法行为,提高年报信息数据的准确性、有效性。集成整合信用监管30个业务功能模块,推动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双随机、一公开”、重点领域监管更好融合。开展信用提升行动,推行事前警示提醒,建立信用惩戒“缓冲区”、信用修复“一网通办”,将信用事后惩戒向事前预防延伸。
——完善智慧监管生态。加快构建智慧市监体系,建设“一站式”企业服务门户、一体化广告监测平台和检验检测平台、直播电商和酒店价格监测系统。推广远程智慧监管系统,推进全市农贸市场和重点网络订餐企业、食堂、餐饮后厨等场景应用。完善执法办案知识库、上线语音智能客服,提升智能化水平。迭代升级网络安全防护体系。积极争取总局支持厦门建设“全国市场监管数字化试验区”。
(九)坚持执法为民,全面提升综合行政执法质效
——提升综合执法能力。转变执法理念,区分主观犯意和危害后果等,防止执法简单化和“一刀切”。积极争取充实执法力量,推动综合执法改革,优化市、区、所执法资源配置,推动执法力量和资源向基层一线倾斜。推广实施智慧辅助办案、简案快办、智慧笔录等,不断提升智慧执法能力。
——完善执法制度机制。健全分类执法机制,加强对市场秩序类、产品安全类、质量标准类案件的分类指导。加快出台《执法办案程序指引》,进一步规范执法办案程序。完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等制度,深化与市检察院公益诉讼合作,强化与法院诉源治理联动。
——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铁拳”行动,集中查处和曝光一批“铁案”。加强医疗机构价格行为规范指导和柔性执法,推进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加强广告导向监管以及医疗美容、食品药品、教育培训、房地产等重点领域广告监管。加强平台企业合规管理,开展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持续开展打击侵权假冒、扫黑除恶市场流通领域专项整治、重点领域不公平格式条款监管执法、过度包装综合治理、民生计量监管等工作。
(十)坚持党建引领,全面夯实市场监管事业基础
——加强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市场监管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与全党主题教育有机融合,深入开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一会儿我们将召开会议专门部署。加强政治机关建设,坚持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第一议题”制度,各级党组要切实强化干部队伍、基层党建、作风建设等主体责任的落实。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拓展党建品牌矩阵,推动党建与市场监管业务深度融合。做好市委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做实巡察“后半篇文章”,为市场监管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严的基调贯彻到制度制定、党纪教育、执纪监督全过程。细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有关措施,开展行风建设三年攻坚专项行动,聚焦审批、执法、消费维权、检验检测等领域,加大问题征集、督查督办和通报曝光力度。加大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力度,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加强基层建设。加大基层培训力度,以包容审慎监管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知识产权保护等为重点,突出案例示范和实践教学,分层分类开展精准培训,解决基层不会管、不敢管等问题。加快推进市场监管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发挥首批试点所示范作用,在事权划分、业务规范、综合管理、基础保障等方面推出一批标准成果。加快筹建西柯市场监管所,尽早实现挂牌运行。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抓好后继有人这个根本大计,小步快跑、常态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推进干部队伍梯队建设和结构优化。引导年轻干部到基层一线经受锻炼,在工作生活上关心关爱新进公务员,不拘一格大胆选用年轻干部,实现用当其时、用当其事、用其所长。用好用活职务职级并行制度,对长期在基层一线踏实干事、默默奉献的老同志,在职级晋升方面给予适当倾斜。积极争取事业单位机构升格和人员扩编,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进事业单位改革,推动事业单位做大做优做强。
此外,要决战决胜全国文明典范城市创建,紧扣“2023总评年”创建要求,牵头推进全市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进一步健全指挥体系、完善工作方案、优化工作机制,强化综合调度、问题晾晒、定期通报、联合执法和督导督办,全面提升创建实效。要加强新闻宣传,提升舆情处置效能,营造共促市场监管发展的良好氛围。要落实过紧日子的要求,抓好经费服务保障,强化全面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要继续发挥后勤保障、老干部、工青妇、信访、综治、保密、应急等工作,更好地服务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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