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图片换一张

暂无结果反馈

姓名:
日期:
标题:
内容:
调查征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
厦门市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状态:已结束 征集时间:2024年11月11日2024年11月18日

为贯彻落实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4部委《关于开展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国市监质发〔2024〕52号)和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5部门《关于推进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闽市监质〔2024〕257号),引导我市金融机构加大对全市质量信誉较好经营主体的金融扶持力度,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质量融资增信是指以经营主体具备的质量能力、资质等质量要素为依据建立的增信机制,为重视质量、追求卓越、具有较高质量效益水平的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服务,助力经营主体加大对质量改进、技术改造、设备更新的投入,加快形成以技术、标准、品牌、质量和服务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实现高质量发展。到2024年底,建立跨部门质量融资增信工作机制,形成科学规范、动态拓展的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和质量信誉分级体系,引导金融机构完善质量融资增信体系,推出一批质量信贷产品和服务。到2025年底,力争推动更多的金融机构参与质量融资增信服务,推出更多的质量融资增信相关产品和服务,更好服务实体经济。

二、主要任务

(一)明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根据经营主体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五个方面所具备的能力、资质以及获得的荣誉等重要信息,结合产业发展实际和企业融资需求,细化明确厦门市质量融资增信质量要素范围和指标清单,规范要素指标格式和内容,提供有关释义。(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金融监管局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11月)

(二)建立质量信誉分级体系。根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和信息事项清单,建立经营主体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包括Ⅰ类(优秀)、Ⅱ类(好)、Ⅲ类(良好)三个等级,细化明确每个等级的评价标准。经营主体被列入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或经营异常名录的,近3年内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环保、质量等事故,不予进行质量信誉等级评价。(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金融监管局配合,完成时限:2024年12月)

(三)推送质量信誉评价结果。根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和质量信誉等级评价体系,动态梳理质量信誉Ⅰ类、Ⅱ类、Ⅲ类经营主体名单,定期推送至厦门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和相关金融机构,作为提供金融支持的参考依据。(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牵头,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厦门金融监管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首次推送完成时限为2025年1月)

(四)开发质量信贷产品。按照试点开展、逐步推广的原则,引导金融机构有序开展质量融资增信服务。引导金融机构积极采信质量信誉评价结果,主动对接经营主体融资需求,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提供金融支持,差异化开发相关产品和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建立综合评价体系,将其纳入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提高金融机构质量融资增信评价能力。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创新“质量链贷”相关产品和服务,为链主企业及其上下游中小微企业提供金融支持。(责任单位:市委金融办会同厦门金融监管局依职责推进,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各金融机构、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2025年3月前推出首个质量融资增信产品或服务,2025年12月完成阶段性工作目标)

(五)优化质量信贷服务。鼓励金融机构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信贷流程再造和业务创新,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及审批办理速度,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质量融资增信服务。(责任单位:厦门金融监管局牵头,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各金融机构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六)强化风险管理。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要运用经营主体信息、公共信用等数据交叉验证,实现对经营主体质量融资增信各环节信息的动态精准掌握,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切实防范发生套取和挪用风险,依法依规开展质量融资增信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厦门金融监管局牵头,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各金融机构、市市场监管局配合。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统筹协调。市市场监管局牵头成立质量融资增信工作专班,市委金融办、人民银行厦门分行、厦门金融监管局、相关金融机构各指定一名业务骨干作为专班成员,共同协调推进各项工作。建立跨部门定期会商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在本领域类加大质量融资增信的政策支持力度,积极推动财政等其他部门和属地政府出台配套政策。

(二)加强信息共享。市市场监管局在依法依规确保数据安全的前提下,充分发挥经营主体信用信息公示系统、“e鹭协同”服务平台作用,建立健全信息共享通道和相应工作机制,及时更新企业的质量融资增信数据,持续提升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和质量信誉经营主体名单信息共享水平和查询便利。各金融机构动态更新经营主体质量融资增信数据,每季度汇总报送至各金融监管机构和市市场监管局。

(三)加强宣传推广。市市场监管局、各金融监管部门要面向金融机构开展宣传讲解和培训服务,提高金融机构开展质量融资增信业务的意识素养和能力水平。各金融机构要通过营业网点、网站、手机APP、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质量融资增信产品和服务宣传推介力度。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不断总结推广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为质量融资增提质增效扩面营造有利条件。


附件:1.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和指标清单

2.厦门市经营主体质量信誉等级评价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共厦门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

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分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厦门监管局



202411月11日

附件下载:

1、厦门市经营主体质量信誉等级评价表.doc

2、质量融资增信要素和指标清单.doc

征集活动期间(2024年11月11日至11月18日),未收到网友针对厦门市质量融资增信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有效意见或建议。感谢对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提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