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发展处蔡甘泉副处长答:2020-09-28 09:35:00

  感谢您的提问!9月15日,我局会同市建设局印发《关于开展物业服务行业质量提升行动的通知》。大家都知道,物业服务涉及千家万户,事关社会和谐稳定。此次两局各显身手、各尽所能,出台了许多“干货”。比如,在提升物业人员素质方面,将开展首席质量官培训,以及《民法典》《《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等物业相关法律法规培训。在推动管理升级方面,将开展“质量顾问物业行”活动,邀请质量专家深入物业企业开展精准诊断服务;编制和推广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以标准化手段推动物业服务升级;推动联发物业等优秀企业开展物业服务认证等活动,引领物业服务规范化、专业化、高端化。在打造质量标杆方面,将开展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质量星级评定,引导优秀物业企业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在推动行业自律方面,将发挥行业协会、龙头企业作用,共同制定和签署遵守行业自律公约,同时加强全市物业服务企业和项目经理信用信息的管理,开展守信联合激励、失信联合惩戒活动。在提升居民获得感方面,将组织电梯应急救援演练、消防安全应急演练和物业服务满意度调查,广泛开展“质量月”、垃圾分类、防高空坠物等宣传活动,等等。谢谢!   

[问题4]:2020-09-28 09:30:00

  您好!刚刚提到了物业服务行业质量提升行动,能否进一步介绍下具体内容。   

质量发展处蔡甘泉副处长答:2020-09-28 09:25:00

  感谢您的提问!9月15日,新的《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已经由市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近期就会发布。   厦门市于2009年全省率先设立厦门市质量奖,厦门市质量奖每两年评定一届,每届不超过3家,奖金为120万元。目前,厦门市质量奖共评审了4届,共有15家获奖(厦门航空、科华恒盛、ABB低压为国奖、省奖自动转市奖,厦烟工业、正新橡胶、厦门钨业、宏发电声、友达光电、宸鸿科技、锐珂医疗、正新海燕、立林科技、金牌厨柜、盈趣科技、美亚柏科)。今年又有17家企业申报厦门市质量奖、15家企业申报福建省政府质量奖。   此次修订的新的《厦门市质量奖管理办法》最主要的变化为:获奖名额由每届3家增加为5家,奖励标准由120万提高到150万;同时也新增对中国质量奖提名奖和福建省质量奖提名奖的奖励,分别是200万和50万。   这些改变充分体现了厦门市委市政府对政府质量奖和质量提升工作的重视和肯定。经过十年努力,我市各级政府质量奖企业规模不断壮大,目前共有1家企业(厦门航空)获中国质量奖, 4家企业(abb低压、厦工机械、科华恒盛、美亚柏科)获省政府质量奖, 1家企业获(会展集团)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15家企业获厦门市质量奖。这些企业充分发挥了标杆作用和梯队效应,以点带面推动全市质量整体水平不断提升。谢谢!   

[问题3]:2020-09-28 09:20:00

  您好!我想了解下在政府质量奖励方面,我们是否有新的举措。   

综合规划处钟向阳处长答:2020-09-28 09:15:00

  感谢您的提问!您提到了“全国质量月”,我想借此机会做个简要的介绍。首先是“全国质量月”的背景。“全国质量月”自1978年9月开始启动,是一项旨在提升全社会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的专题活动。多年实践证明,每年集中一段时间、确定一个主题,采取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质量月活动,对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其次是厦门今年质量月活动的情况。今年我市15个部门围绕“建设质量强市 决胜全面小康”主题开展系列活动。作为主力军,市场监管局从质量提升、主题宣传、监管执法、消费维权、优化营商环境五大方面入手,组织开展质量提升政策解读、首席质量官培训、质量开放日、质量主题摄影大赛、质量公益宣传等40余项特色鲜明的主题活动。全省首家质量主题公园也在厦门海沧区开园,进一步营造了重视质量、追求质量、关注质量的良好氛围。今年监测结果显示,2020年我市市民质量满意度达84.93,再创历史新高。总的来说,这个月的集中行动取得了很好成效。第三,发布质量提升政策文件的时间。我们出台惠企政策措施都是成熟一项推出一项,需要说明的是,发布时间正好在“质量月”期间,也赋予这份文件更多的意义。这份政策文件,是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市场监管局促进质量提升的行动指南和具体要求。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质量月”并没有结束,在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里,月月都是“质量月”,我们对质量追求永无止境,我们的质量提升行动也一直在路上。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问题2]:2020-09-28 09:10:00

  您好!我们知道九月是“全国质量月”,选择在“质量月”发布这份文件,是有什么特殊的考虑吗?谢谢!   

综合规划处钟向阳处长答:2020-09-28 09:05:00

  感谢您的提问!确实如此,我们认为监管与服务是相统一的,都是促进发展的两种手段,面临当前“六稳”“六保”大局,我们更加注重通过监管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更加注重通过服务推动产业的竞争力提升。李克强总理在9月11日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电视电话会议上,特别强调监管既要“无事不扰”、又要“无处不在”。在这份政策文件中,我们主要突出两个监管理念来落实李克强总理的要求:一是寓监管于服务之中。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和技术优势,通过现场帮扶、“云指导检测”、开放实验室、共享检测设备资源等多种方式开展技术帮扶,帮助解决质量疑难杂症,以优质高效的服务助力企业研发生产(比如市质检院已经开放“整改实验室”,为企业研发创造提供“一对一”的质量检测服务)。此外,还将推进认证检测“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帮助企业实现内外销转型;推动建立知识产权网络保护综合服务平台,引导各区、高新园区及行业协会设立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培训、指导、维权、纠纷调解等服务保障,等等。二是推行精准监管。在监管方式上,将综合运用风险监测、监督抽查、执法打假、社会舆情等数据的采集、分析和运用,强化风险监测预警,加强缺陷产品干预处置和召回。在监管结果运用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指导和帮扶企业深入分析监督检查结果,召开质量分析会,组织质量专家会诊,查找质量短板,开具“质量药方”,最大程度地挖掘和利用监督检查结果。以上是我的回答,谢谢!   

[问题1]:2020-09-28 09:00:00

  您好!我注意到咱们这份文件在质量监管部分多了一些涉及“服务”的提法,比如质量分析会、质量会诊、实验室和设备开放共享等等,这是否意味着在监管理念和监管思路上,我们有新的探索和尝试?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