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上级部署,为了解辖区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企业的实际生产情况,做好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促进质量提升,我局决定开展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生产企业信息调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范围
1、重点工业产品:消防产品、非道路移动机械、燃气灶具及配件、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塑料包装物容器、电线电缆、防爆电气、砂轮、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等。
2、重点消费品:空气净化器、电饭煲、智能马桶盖、智能手机、床上用品、家具、旅游鞋、休闲服装、水暖产品、节能灯(含LED灯)、车用汽柴油等。
3、儿童及学生用品:婴幼儿纸尿裤、婴幼儿奶瓶、儿童玩具、儿童及婴幼儿服装、童鞋、童车、儿童家具、儿童台灯、儿童安全座椅、学生文具、学生服装、儿童太阳镜等。
二、调查对象
在集美区行政区域内生产上述三大类产品的企业。
三、工作要求
请调查对象如实填写《集美区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调查表》,经企业领导审批,加盖单位公章,并于11月08日前送交或邮寄至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科(邮政编码:361022,地址:集美区杏滨路966号303室,联系电话:6211062,联系人:康亚娴)。
附件:《集美区重点工业产品及消费品生产企业基本信息调查表》及填表说明。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