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行政许可核发公告
(2025第3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27日
监督电话(传真):0592-6688291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1号集美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000
序号 |
企业 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证号 |
发证日期 |
1 |
厦门市鹭医生大药房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诚毅中路398号B168室 |
陈晓芳 |
沈培婷 |
沈培婷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中成药,化学药,血液制品,其他生物制品,(上述经营范围含冷藏药品) |
闽DB592c00264 |
2025-08-25 |
2 |
厦门丹珍坊药房有限公司 |
厦门市集美区灌口镇上塘村大路墘社41-101号 |
徐嘉俊 |
徐嘉俊 |
徐嘉俊 |
处方药、甲类非处方药、乙类非处方药 中药饮片,中成药,化学药,其他生物制品 |
闽DA592c00265 |
2025-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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