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当事人蔡亚洪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厦思市监罚送告[2023]1号
时间:2023-02-16 08:00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厦思市监罚送告〔2023〕1号
蔡亚洪:
本局于2022年11月11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厦思市监处[2022]550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68642.3元;2.罚款100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厦思市监罚催〔2023〕2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弥、陈茂帝 联系电话:0592-5156192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7-2号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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