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博雅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厦思市监限提〔2022〕0000008号
时间:2022-12-04 08:00
公 告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
厦思市监限提〔2022〕0000008号
厦门博雅琦美容服务有限公司:
为调查了解你司涉嫌虚假宣传的情况,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请你(单位)在收到本通知书7日内向本局提供以下材料,并在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逾期不提供或者拒绝提供相关材料的,将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你司对外宣传的有关材料;
4.你司与微信名为安淇的关系说明;
5.你司使用的仪器相关进货凭证、检验报告;
6.其他相关的证据材料(如思明区卫生监督所调查处置材料)
联系人:黄丹薇、郑怡泓 联系电话:0592-5537969、5517926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厦禾路910号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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