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厦门市思明区肖黎光食品店(经营者:肖黎光)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厦思市监罚送告〔2024〕14号
时间:2024-04-11 08:00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

  厦思市监罚送告〔2024〕14号

厦门市思明区肖黎光食品店(经营者:肖黎光):

  本局于2024年1月8日对你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厦思市监处[2024]12号)。你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没收违法所得118元;2.罚款1000元;3.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的罚款1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厦思市监罚催〔2024〕2100073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张弥、郭海敏   联系电话:0592-5156192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屿后南里227-2号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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