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的公告
时间:2024-10-28 09:00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的公告

  

   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严厉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受理渠道和立案条件公告如下:

  一、举报途径

  知识产权违法行为举报途径包括:

  (一)来人举报;

  (二)电话举报;

  (三)信函举报;

  (四)行政执法部门或司法部门移交的由个人举报立案查处的案件;

  (五)其它途径。

  二、立案条件

  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十九条,经核查,符合下列条件的,应当立案:

  (一)有证据初步证明存在违反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

  (二)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应当给予行政处罚;

  (三)属于本部门管辖;

  (四)在给予行政处罚的法定期限内。

  三、受理渠道

  属于我局管辖的,可拨打投诉举报热线0592-12315,也可通过现场、信函等方式进行举报。

  受理机构: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详细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54号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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