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处罚文书送达公告
厦思市监送告〔2025〕35号
厦门卫目健康产业有限公司:
本局于2025年11月10日依法对你单位作出《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厦思市监罚催〔2025〕11号)。因采用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依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的规定,本局决定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厦思市监罚催〔2025〕11号),内容是:
本局于2025年6月19日对你单位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行政处罚决定书》厦思市监处罚〔2025〕404号)。你单位在法定期限内对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下列义务没有履行:1.罚款200000元2.因逾期未缴纳上述罚款,依法加处罚款200000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本局现催告你单位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该《行政处罚决定书》确定的方式依法履行上述义务。
收到本催告书后,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上述义务的,本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请你单位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本局领取《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厦思市监罚催〔2025〕11号),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黄丹薇、陈小乐 联系电话:0592-5817391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东路54号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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