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50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7月30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同意变更日期 |
1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潘涂二店 |
企业名称: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丙洲店; |
企业名称变更为: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潘涂二店; |
2025/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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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常青店 |
主要负责人:林为武; |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吴欲兰; |
2025/7/30 |
3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东山店 |
主要负责人:林为武; |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张惠娜; |
2025/7/30 |
4 |
康佰家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同安居安里店 |
主要负责人:林为武; |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叶亚美; |
2025/7/30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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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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