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506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558226
通信地址:厦门市同安区银湖路8号同安行政服务中心二楼
邮 编:3611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8月11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变更前内容 |
变更后内容 |
同意变更日期 |
1 |
厦门随仁医药有限公司 |
主要负责人:张丽琴; |
主要负责人变更为:吴小梅; |
2025/8/11 |
2 |
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同安祥和店 |
质量负责人:袁少东; |
质量负责人变更为:谢金菊; |
2025/8/11 |
3 |
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塘边店 |
质量负责人:黄聪灵; |
质量负责人变更为:张彩凤; |
2025/8/11 |
4 |
厦门市银城药店有限公司梧侣五店 |
质量负责人:张彩凤; |
质量负责人变更为:黄聪灵; |
2025/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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