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履行催告书送达公告(厦门市翔安区童国才水果店)
时间:2024-12-12 17:09

厦门市翔安区童国才水果店:

  我局依法对你店涉嫌使用不合格的计量器具的行为案作出行政处罚,因无法向你店直接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五项及相关规定,依法将《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厦翔市监罚催〔2024〕0000166号)以公告的方式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履行催告书》(厦翔市监罚催〔2024〕0000166号)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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