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昌悦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5MA31NNA64U)于2018年5月2日向本局提交设立登记申请时,提交冒用司列静身份证以及伪造其签名的虚假材料。以上事实,有申请人司列静提交的申请表、承诺书等证据材料予以证实。
鉴于厦门昌悦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已于2018年11月21日被我局依法撤销设立登记。因此,我局不再进行重复撤销,现对司列静身份信息被冒用登记为厦门昌悦佳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执行董事、经理及企业联络人的事实予以确认。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08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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