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8期)
不合格食品:即食鲜切芭乐(自制)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 厦门市海沧区新习客餐饮店,产品名称:即食鲜切芭乐(自制),产品批号:2025-11-10,不合格项目: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26日,海沧区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海沧区新习客餐饮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一)产品控制情况
厦门市海沧区新习客餐饮店自制批次为2025-11-10的即食鲜切芭乐(自制),共购进1公斤,销售1公斤,库存0公斤,封存0公斤,召回0公斤,下架0公斤。该企业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
(二)召回情况
该批次即食鲜切芭乐为该店餐品,抽检同批次餐品目前已食用完毕,故无法启动召回。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酸梅粉带入甜蜜素。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经营者进行整改:
及时销毁库存酸梅粉,并下架该餐品。
(五)处罚情况
依法对其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违法行为给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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