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4-01-09 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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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年度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编制本年报。本报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个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期限自2023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工作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一是深入开展宣传工作,回应舆情580条,发挥主流媒体优势,加强与电视台、报纸等主流媒体合作,及时对市场监管领域工作成效进行宣传报道,做好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接受社会监督。2023年,在各类新闻媒体、政务信息平台刊发稿件1400余篇。二是突出重点领域公开。

  以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产品质量监管信息为重点,切实加强政务公开工作。在湖里区政府官网设立食品药品监管信息、产品质量安全等栏目,链接“厦门市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平台”定期公开不合格食品处置、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等信息,主动不合格食品处置信息177条。扎实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依法依规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推进商事主体信息公开工作。充分利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商事主体公示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年报公示、政民互动、部门交互等功能。2023年湖里区企业年报公示率98.18%,完成既定目标。

  (二)依申请公开。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登记、办理、答复、送达、归档等环节,加强法治审查,做到答复依法依规,充分保障申请人合理的申请诉求。本年度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7件,均按时办结并整理归档。未发生行政复议和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按照“先审查、后发布”工作原则,严格落实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审核,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监督保障。不断健全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层层抓落实、级级抓监督,形成全局信息公开工作一盘棋、各科、所通力合作的良好局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26178

 

  其他对外

  管理服务事项

  3088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06

  -64

  142

  行政强制

  52

  +13

  6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1批次

  0.62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湖里区局)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1

  0

  0

  0

  0

  0

  1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一是公开内容有待深化。二是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主动性。

  (二)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规范公开范围。加强保密审查,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业务学习培训,提高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提高各科所的公开意识和服务意识,认真回应群众的关切。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单位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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