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
时间:2021-02-19 10:28

  厦湖市监听告[2021]8号

  厦门市湖里区恒尊盟珠宝店等767家个体工商户(具体名单附后):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涉嫌不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一案,已经调查终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

  经查,你单位系在我局登记的个体工商户,但登记的住所现位于湖里区的拆迁地点,且这些地点上的建筑物均已灭失或失去使用功能,即通过登记的住所无法联系到贵单位。经我局公告催告后,贵单位迄今仍未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上述违法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明材料为据:当事人注册登记基本信息、现场检查的检查记录,照片、有关部门对拆迁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我局在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及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网进行公告的截图,我局登记注册窗口提供的上述个体工商户未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的说明等。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个体工商户条例》第十条、第十二条的规定,严重破坏商事主体准入监管秩序,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我局拟作出吊销你单位营业执照的行政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第一款,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听证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权进行陈述、申辩并可要求举行听证。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联系人:王坤生、赖君欣     联系电话:0592-5529809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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