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告知书送达公告
时间:2023-03-09 15:01
厦门闽饰依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司(朱晓亮)涉嫌转让营业执照一案,已经调查终结。本局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告知书》(厦湖市监告〔2023〕43号),拟吊销你司营业执照。
因你司不在登记的住所办公,你司法定代表人也无法联系,我局通过直接送达和邮寄送达等方式无法将上述文书送达。根据《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八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之规定,本局现将《行政处罚告知书》(厦湖市监告〔2023〕43号)予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附件:《行政处罚告知书》(厦湖市监告〔2023〕43号)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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