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令改正通知书
时间:2024-08-13 15:28
厦湖市监责改〔2024〕 200813351 号
厦门易必达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
经查,你司变更住所和经营场所未按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和备案的行为,违反了《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三十七条 的规定,现责令你司在 2024年9月20日前改正。
(改正内容及要求:完成商事主体住所变更登记、现经营场所的备案。)
(逾期不改的,本局将依据《厦门经济特区商事登记条例》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对你司进行罚款 。)
如对本责令改正决定不服,可以自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厦门市湖里区或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人: 王诗炜、孙凯聪 联系电话: 0592-5655315
联系地址: 厦门市湖里区南山西路551号四楼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 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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