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盼锦贸易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6678271680E)于2015年11月4日向本局提交有限责任公司变更登记申请时,提交冒用赵治虎身份证以及伪造其签名的虚假材料。依利害关系人(举报人)的请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二款之规定,我局决定对该公司提供虚假材料骗取登记的行为作出撤销决定:
1、由于该公司于2019年9月4日被我局名称剔除,且申请人因此受到任职限制,因赵治虎属于被冒名登记为厦门盼锦贸易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相应解除原有因名称剔除厦门盼锦贸易有限公司对其产生的任职限制;
2、撤销2015年11月4日登记机关作出准予厦门盼锦贸易有限公司变更登记的行政许可及相关备案【《准予变更登记通知书》编号:(厦湖)登记内变字[2015]第2022015110430299号及《备案通知书》编号(厦湖)登记内备字[二○一五]第2022015110430299号】中的赵治虎法定代表人登记及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备案事项。
上述企业如不服本处理决定,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厦门市湖里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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