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第301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3号)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准予核发、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6688291
通讯地址:厦门市集美区诚毅大街1号之一集美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
邮 编:3610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2月22日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 |
质量负责人 |
经营范围 |
证号 |
发证日期 |
1 |
厦门市聚德堂药业有限公司东安分店 |
厦门市集美区东安南四里1-104号 |
黄景华 |
黄景华 |
朱新颖 |
中成药、中药饮片(配方除外)、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以上经营范围除冷藏、冷冻药品) |
闽CB5921088 |
2021-02-20 |
2 |
厦门文灶药店连锁有限公司东林分店 |
厦门市集美区侨英街道东安村仔里80-104 |
苏永稳 |
陈建清 |
苏媛媛 |
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除疫苗)、生物制品(除血液制品)(以上经营范围除冷藏、冷冻药品) |
闽CB5923057 |
2021-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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