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10 1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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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持续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及上级有关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以及上级关于编制公布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通知要求,现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情况

  我局紧紧围绕市场监管各项工作,及时主动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思明区政府网站等公布相关政务信息,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一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的要求,本年公开行政处罚案件224件,持续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二是推进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工作。本年度主动发布不合格食品处置、“两品一械”日常监管等信息49条。结合3·15、食品安全宣传周、药品安全宣传月等活动,多形式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宣传。三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相关办事指南、法律法规等均在网站上主动公开,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四是推进信用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对外公示商事主体失信信息,本年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39088条。五是加强政务信息宣传。本年度在各类新闻媒体宣传报道747篇次,充分展示我局的工作举措和成果,进一步提升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和形式规范性。本年度共收到依申请信息公开7件,办结7件,均严格依程序规范办理,在规定时间内予以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定期做好信息公开统计工作,认真填报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按要求撰写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坚持“先审核、后发布”、“谁制作、谁审核”、“谁发布、谁存档”的原则,持续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核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依托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和思明区政府网站等,不断优化整合平台的信息资源。认真做好市场监管职能相关专栏的信息公开,及时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及双随机抽查等事项,积极发布工作简讯,力求突出工作特色。

  (五)监督保障情况

  在政务公开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监督检查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定期对公开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做好信息发布审核及保密审核工作,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持续加强信息公开业务知识学习,积极参加有关培训,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603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4

  行政强制

  37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

  0

  0

  0

  0

  0

  3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

  0

  0

  0

  0

  0

  2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1

  0

  0

  0

  0

  0

  1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需要改进的方面,如:信息公开的质量和规范化建设还有待进一步提升。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政策的学习贯彻,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力和水平;持续抓好信息制作、审核、发布全过程闭环管理,不断提高信息发布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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