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19年第100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验收检查,以下企业符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许可事项的条件,准予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5178875
通讯地址:厦门市思明区前埔东路20号思明区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 编:361000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一九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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