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举办厦门市第三十二届职工技能大赛药物警戒技能竞赛的通知
时间:2026-06-18 17:46

  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药品安全监管工作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引导全市药品监管系统、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药学人员进一步增强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升各板块人员药物警戒技能水平,为我市生物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培养更多专业服务人才。根据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竞赛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举办厦门市第三十二届职工技能大赛药物警戒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本次竞赛由厦门市总工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联合主办,厦门市机关事业工会联合会、厦门市产品技术审评与审核查验中心承办,厦门市药学会协办。

  为确保本项目竞赛活动顺利进行,特成立竞赛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组委会”),对竞赛活动进行统一组织、协调和指导。竞赛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同时成立专门监督仲裁工作组和技术工作组,负责组织筹备竞赛活动的具体工作。

  为加强本次竞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竞赛组委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竞赛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竞赛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人员组成名单详见附件1)。

  二、竞赛项目及内容

  (一)竞赛项目

  药物警戒。

  (二)竞赛内容

  1.个人赛

  本项目竞赛内容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竞赛两部分组成,总成绩中理论知识考试成绩占30%、操作技能竞赛成绩占70%。其中:

  (1)理论知识考试。主要考核药物警戒相关法律法规、地方规范性文件及专业理论知识。具体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药物警戒质量管理规范》,以及福建省出台的药物警戒相关工作文件;同时涵盖药事管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合理用药等专业知识。

  (2)操作技能竞赛。主要考核参赛选手的药物警戒岗位专业素养与实操案例分析能力。竞赛针对药物警戒岗位全流程实操场景,围绕风险信息识别与梳理、风险溯源分析、安全隐患排查、风险事件规范报告、风险闭环管控等全套工作流程设置实操案例,全方位考核参赛人员药物警戒岗位实操研判、问题处置与专业应用能力。

  2.团体赛

  采用现场问答+案例演讲的形式,主要考核参赛团队的综合职业素养与专业实操能力,核心涵盖团队组织统筹、临场应急应变、专业沟通表达以及药物警戒专项案例分析四大核心能力。围绕药物警戒全流程风险管控体系设置考核内容,聚焦风险信息识别、情报梳理、风险溯源研判、安全隐患排查、不良反应/事件报告处置、风险闭环管控等全链条核心工作进行。其中案例演讲环节,参赛选手需立足本单位药物警戒工作真实场景与实操经验,自主选取贴合临床、生产、监测一线的真实风险案例开展演讲展示,全面呈现团队药物警戒风险处置与管控实战能力。

  三、组队要求及参赛人员

  (一)组队要求

  技能大赛设药品监管组、医疗机构组、药品生产企业组三个组别,每支参赛队伍由3名参赛选手组成。

  1.药品监管组。队员来自监管部门及其直属单位。各区局、市产品技术审评与审核查验中心、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须各选派1支队伍。

  2.医疗机构组。由三级医疗机构按单位组队,国家和省级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哨点医院应组队参加。

  3.药品生产企业组。由各药品生产企业(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按单位组队参加。

  (二)参赛条件

  1.本市辖区内各用人单位的在职技能劳动者。

  2.参赛选手应持有药学相关专业的初级以上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未取得的应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经所在单位推荐方可参赛。

  3.每个单位限派一支代表队参加本次竞赛,每支参赛代表队由领队1名(可兼任)、选手3名组成。

  4.在国家、省、市级竞赛中已获得如下名次及荣誉称号之一,均不得报名参加本次竞赛:

  (1)已在全国竞赛获得前三名,在省级竞赛中获得第一名,在市级职业技能竞赛、市级综合技能竞赛获得第一名;

  (2)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福建省技术能手”“厦门市技术能手”“厦门行业工匠”“厦门数字工匠”等国家级、省级、市级荣誉称号的人员(含已获得授予资格但尚未发文的)。

  四、竞赛安排

  (一)竞赛时间:2026年7月28日

  个人赛理论知识考试:7月28日上午9:00-9:40

  个人赛操作技能竞赛:7月28日上午9:50-10:10

  团体赛:7月28日下午2:40-6:00

  (二)竞赛地点: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366号轻工大厦四楼会议中心(竞赛地点若有变更,另行通知)。

  (三)试题及评判标准(详见附件2)

  (四)计分方法

  1.个人赛计分方法。个人竞赛成绩以百分制计分,由理论知识考试和操作技能两部分成绩加权合成。竞赛成绩仅作排名依据,当届竞赛有效;各项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以操作技能竞赛成绩高者为先,若操作技能竞赛成绩也相同时,原则上以时间优先者为先,不设并列名次。

  2.团体赛计分方法。团体赛成绩为每个参赛队所有参赛选手成绩的总分。竞赛成绩仅作排名依据,当届竞赛有效;各项评定综合成绩相同时,原则上以案例分析演讲成绩高者为先,若案例分析演讲成绩也相同时,原则上以挑战题成绩高者为先,不设并列名次。

  五、奖励措施

  (一)个人奖项

  竞赛设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优胜奖10名,其中:第1名选手奖励5000元/人,第2-3名选手分别奖励4000元/人,第4-6名选手分别奖励3000元/人,优胜奖奖励500元/人,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获得第1名的选手,同时向厦门市总工会申报“厦门行业工匠”。

  (二)团体奖项

  参赛队伍达6支(含)以上时设团体奖项,控制在参赛队伍数量的35%以内,最多取前6名。

  六、竞赛监督

  为体现“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邀请纪检监察部门对本次比赛进行监督。

  七、参赛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6年7月6日止。

  2.报名地点:厦门市产品技术审评与审核查验中心(思明区斗西路209号电控大厦8楼监测评价科)

  3.联 系 人:温静、谢颖

  4.联系电话:0592-5396560

  5.报名邮箱:xm_spjc@fjmpa.cn

  6.报名材料:

  (1)选手《报名表》1份;

  (2)选手身份证复印件1份;

  (3)选手证书或职称复印件各1份。

  各参赛代表队将汇总表及选手报名表(详见附件3、4)电子文档(盖章转PDF和word版)报送至上述邮箱;纸质文档报送上述地点。

  7.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 厦门市第三十二届职工技能大赛药物警戒技能竞赛组委会成员名单

  2. 厦门市第三十二届职工技能大赛药物警戒技能竞赛试题及评判标准

  3. 厦门市第三十二届职工技能大赛药物警戒技能竞赛选手报名表

  4. 厦门市第三十二届职工技能大赛药物警戒技能竞赛代表队汇总表

  厦门市总工会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厦门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6年6月18日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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