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2021年度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报须知
时间:2022-04-26 15:22
 

2020-2021年度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已启动申报了。以企业自愿申报原则。现就申报事宜提示如下,请详细阅读须知内容,在截止日前完成申请。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22427起至2022515日止

各企业应按时完成网上预申报,逾期未报,申报系统将关闭申报通道,视为放弃申报。

二、申报条件及评价标准

申报企业必须是登记在厦门行政区划内,自成立之日起至申报之日满三年以上201911日前在我市行政区划内登记注册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相关市场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信誉度良好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

企业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若申报,需经法人授权,具有独立资产、实行独立核算、对外独立签约,并参照企业申报条件申报。具体评价标准如下:

(一)合同信用管理体系健全。企业合同信用管理制度完善,合同信用管理机构健全,合同信用相关管理人员经过专门合同法规及业务培训。

(二)合同行为规范。企业规范签订合同,积极使用合同示范文本,规范使用合同格式条款,合同风险防范机制健全。

(三)合同履约状况好。企业按约定履行合同,合同履约状况良好,合同纠纷解决与处理制度完善,能够运用法律手段解决合同纠纷,对各类举报投诉积极处理,主动按约定或法定条款承担违约责任。自觉执行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已生效的法律文书。

(四)企业经营和品牌具有社会影响力。企业具有较先进的管理模式,产品、服务销售区域覆盖面较广,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效益,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意识较强,有规范的专利、商标或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管理制度。

(五)社会信誉状况良好。企业履行社会责任,能够积极处理各类举报投诉,企业在订立和履行合同中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经营,自觉接受市场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企业在相关部门无失信记录(失信记录指在公示年度受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警告或3万元以下的罚没款等行政处罚,或按相关部门信用评价属于失信的记录;严重失信记录指在公示年度受到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3万元及3万元以上的罚没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营业执照等行政处罚,或按相关部门信用评价属于严重失信的记录。企业有失信记录的,扣除相应分值,有严重失信记录的,不予公示)。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公示:

1.企业发生较大生产安全事故;

2.企业发生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3.企业拒不执行法院、仲裁机构的判决、裁定;

4.企业从公示年度至今持续在经营异常名录中;

5.企业存在严重失信记录;

6.企业存在涉黑涉恶行为。

三、申报程序

(一)网上预申报(使用电脑访问)

1.预申报登录。申报企业点击登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网上审批系统首页(相关网址、二维码附后)点击【i厦门账号登录】,在登录页面循    市民账号】或【法人账号】登录,经办人可自行确定,选择其中一种方式登录,    登录成功后跳转到代办任务列表页面    点击【其他服务】栏中的守重企业申请    系统会自动弹出【电子营业执照授权登录】的二维码。

如果是以【市民账号】登录的,只要有电子营业执照授权的人,都可以通过扫描授权登录二维码,登录后即可到申报信息填写页面进行网上预申报,);

打开支付宝 APP    在首页上方打开搜索功能   在搜索栏中    输入电子营业执照即可以查询出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打开微信 APP    在首页右上角打开搜索功能   在搜索栏中输入   电子营业执照   点击搜一搜电子营业执照,即可以查询出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

如果是以【法人账号】,无需扫描授权登录二维码,即可到申报信息填写页面进行网上预申报

2.填报信息。下载打印相关材料。企业应按要求如实填报网上预申报界面要求的封面及申请表,提交审核并打印表格。

(二)申报材料打印(共八份)

《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申请表》(2020-2021年度)一份(即企业完成网上预申报后的打印件);

《承诺书》一份,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授权委托书》一份:经办人应提交企业授权其申报参加守合同重信用公示活动并办理相关事宜的授权委托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考核年度内企业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主要做法、措施和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实效的经验材料一份(1000字左右);

考核年度内获得的荣誉证书复印件;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指企业需要说明的材料。

在完成网上预申报填写后,务必下载打印相关材料。

注意:申请书封面填写页、《承诺书》、《授权委托书》均需要下载打印,以上纸质材料一律使用A4纸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及骑缝章, 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材料递交。

在完成网上预申报3个工作日内经办人持公司开具的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模板可下载)及本人身份证件原件,依照其网上预申报时填写的核查地址,向核查地址所在行政辖区的区市场监管局递交材料。(各区市场监管局地址、联系方式附后)

若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纸质材料的,视为放弃申请。

四)申报材料递交区局联系方式、办公地址

思明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湖滨东路54301室,电话:5808827

湖里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安岭二路108B310,电话:5628359

集美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杏滨路966312室,电话:6150315

海沧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滨湖北路5303室,电话:6580337

同安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祥平街道银莲路312号七楼,电话:7558827

翔安区市场监管局市场规范科:翔安区马巷镇五星南路3号,电话:7889288

市市场监管局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205021 2274985

厦门市企业合同管理协会咨询电话(咨询时间为工作日的上班时间)2232151

(五)现场核查。

市市场监管局及各区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对申报企业进行信用记录评价及现场查核等工作,请企业做好准备。

网上预申报时企业应确定现场核查地址及所在区。企业未能在自主确定的核查地址上对接完成现场核查的,应承担相应后果。

填报申报表所留的联系人是企业具体经办人和联系人。联系人应保持电话畅通,在申报期间如发生变更应及时告知申报单位。

四、申请表填报注意事项说明:

(一)利税表:无需提供20202021年度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二)佐证材料:申报表中备注栏中要求提供的佐证材料,均需准备纸质材料。

(三)合同总数:以企业开展主营业务所签订的合同总数来的统计合同数量;统计均不包括口头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四)合同争议金额:指发生争议合同争议金额,不是该合同的总金额。

(五)示范文本与格式条款签订合同的认定标准

1.示范文本是指由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发布,或者会同有关主管部门、行业自律组织制定、发布的,供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的合同范本。

2.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

五、省局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活动申请须知

企业连续两届(含本届)被公示为厦门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可申报2020-2021年度福建省级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企业自愿申报方式,应根据省局通知的要求及途径,另行申报。

六、申报网址链接:https://wssp.scjg.xm.gov.cn:4433/wssp/;或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首页浮动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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