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实施专利导航工程,有序提升我市专利导航工作水
平,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印发专利导航工程实施评
价方案的通知》(国知办发运字[2023]4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3年专利导航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国知办函运字[2023]571号)部署和省局通知要求,现就有关工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做好推广运用
建设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是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化“按产业领域加强专利导航”职能,落实“十四五”专利导航工程高质量实施的重要举措。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由中国专利保护协会承建,是集政策与标准宣贯、人才与机构培育、成果备案与推广应用、导航场景挖掘与产品创新研发、产业专利导航大数据沉淀与推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全国专利导航数字化基础设施。目前,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www.patentnavi.org.cn,以下简称国家平台)已上线,各单位根据上级要求要认真做好推广运用工作。
二、积极注册认证
各类创新主体包括企业、服务机构、高校、科研院所及园区等,要积极在国家平台做好注册帐号和实名认证等工作,其中国家级、省级专利导航服务基地要发挥模范带头作用,认真做好信息发布、公益培训等,每年至少开展一次专利导航公益培训,每年在国家平台发布一条以上工作信息,相关工作完成情况作为考评或推荐专利导航服务基地重要内容。
三、加强成果备案
各相关单位要树立精品意识,主动在国家平台备案,通过“公开晒”的方式不断提高专利导航成果质量。一是项目成果备案。2021年以来已完成并享受财政补助的专利导航项目,项目成果在9月15日前完成国家平台备案。下一步我局根据《厦门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专利导航项目进行补助时,以国家平台备案为基础条件,以《专利导航指南》(GB/T39551-2020)国家标准为主要择优依据,重点补助区域规划类、产业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优先对通过专利导航服务基地开展的项目和被国家平台评为优秀的项目进行补助。二是数字化成果备案。根据国家平台要求,各相关单位及时将产业专利专题库、专利导航工具等数字化专利导航成果进行备案。上述成果备案情况和开展专利导航工作成效,将作为我局开展重点企业培育、专利奖评选推荐等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工作中择优选取的加分项。
附件:
1.国家专利导航综合服务平台成果快速备案操作指引
2.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3年专利导航工程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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