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食安办:
现将《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安办加强2025年“五一”和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请认真落实。
一、突出重点,强化隐患排查。以肉制品、糕点等旅游热销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连锁企业、大型食品批发企业、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学校食堂、旅游定点接待单位、农家乐、农贸市场等为重点单位,以旅游景区、商业区、车站、码头和高速公路服务区等为重点场所,以网络食品经营等为重点业态,加强生产经营环节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和隐患综合治理,严防发生食品安全事故。
二、聚焦风险,强化抽检监测。在日常监督抽检工作基础上,组织开展节日热销食品专项监督抽检,加大抽检监测力度,发现不合格食品及时依法处置,切实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三、严惩重处,打击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快打击制假售假,“两超一非”,使用过期、回收食品或原料加工制作食品,销售超过保质期、标签标识不规范食品,虚假宣传等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四、宣传引导,强化社会共治。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及“食安厦门”“厦门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平台,及时发布节日相关食品安全消费提示,做好反食品浪费的宣传引导,加强科普知识宣贯。畅通12315投诉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和处置消费者投诉举报,依法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五、快速响应,强化应急值守。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重大事项报告和领导带班等制度要求,完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舆情应对预案,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积极稳妥处置并及时请示报告(如未发生突发事件和其他重大事项,分别在“两节”后的第一天上午进行“零报告”),坚决防止小风险变成大问题,全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厦门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4月3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福建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食安办加强2025年“五一”和端午期间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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