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 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时间:2025-11-19 11:58

各有关组织: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闽市监质〔2025〕266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详见附件1)和《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闽政〔2025〕9号,以下简称《办法》,详见附件2)精神,现将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福建省行政区域范围内依法设立5年及以上,实行卓越绩效管理,经济社会效益显著,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组织在探索先进质量管理模式、推行先进管理方法、推广科学管理文化等方面卓有成效,其经验具有示范效应和推广价值(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已获福建省政府质量奖提名奖的组织可继续提出申请)

  二、申报要求

  符合申报条件的组织须认真阅读《申报通知》,按规定要求如实填写《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及有关附件,整理相关证实性材料,认真编写组织概述和自评报告,于2026年2月28日前将《申报通知》要求的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和纸质版)提交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对逾期上报或上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材料,将作退件处理。请申报组织务必于2026年2月5日前将申报材料初稿(电子版)提交质量发展处审核,以免因材料错漏等问题错过报名截止时间。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必须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申报材料要求统一按A4格式,内容采用四号字体双面打印,申报表及证实性材料装订成一册,组织概述和自我评价报告另外装订成一册,在材料侧脊标明申报组织名称和材料名称(申报材料或自评报告),书面一式五份(简装即可)、电子版(内容要求为word版本)一份。若申报组织为上市公司的,提供的年度报告复印件各一份即可。

  申报材料和自评报告除按规定提交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外(书面一式五份,电子版U盘一份),还需额外提交一份纸质版和电子版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申报通知》中的附件1-2、1-3(即《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主要指标汇总表》)请如实填写,另页盖章一同上报一份即可。

  四、其他事项

  1.申报组织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成立工作小组负责质量奖筹备事宜,并于2026年1月10日前填写基本情况表(详见附件3)提交至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我局了解掌握我市相关组织申报情况后将开展相关培训辅导工作。

  2.请申报组织对照《办法》第九条和《申报通知》有关规定自查。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实行卓越绩效管理成效不明显、自我评价报告内容未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评审标准撰写、存在明显差距的,我局将不予推荐。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廖媛,联系电话:2699884,邮箱:xmzlj2025@126.com。

  办公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608室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质量发展处。

  附件:1.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的通知

  1-1: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表(第九届)

  1-2: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汇总表

  1-3:设区市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主要指标汇总表

  2.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

  3.第九届福建省政府质量奖申报组织基本情况表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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