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药品零售企业药品经营许可证变更公告
(2019第601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经我局依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组织认证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福建省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验收标准》,准予核发《药品经营许可证》,现公告如下。
监督电话(传真):0592-7688026
通讯地址:厦门市翔安区新店路2009号人力资源大厦
邮 编:361102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10月31日
序号
企业
变更内容
变更前内容
变更后内容
同意变更日期
1
厦门市和延药业有限公司舫阳店
质量负责人
林丽琴
杨秋华
2019-10-15
2
厦门鹭燕大药房有限公司五权路分店
孔静
董连治
2019-1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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