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02期)
不合格食品一:萝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悦众餐饮有限公司,产品名称:萝卜,产品批号:2025年04月14日,不合格项目:甲拌磷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05月21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悦众餐饮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05月21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悦众餐饮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悦众餐饮有限公司购进批次为2025年04月14日的萝卜产品共购进50斤,被抽检机构购买12斤,其余的38斤已全部使用完毕。该企业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
(二)召回情况
该企业于2025年05月16日当天萝卜全部使用完毕,属于餐饮环节,故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种植户在种植过程中违规使用农药导致的。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
1.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把控。继续严格执行进货查验、索票索证制度,保证流通环节的规范;
2.进一步强化供应商的遴选审核工作,对源头供应商加强把关;
3.按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自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处罚。
不合格食品二:煎炸过程用油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华冠佳餐饮店,产品名称:煎炸过程用油,产品批号:2025年4月10日,不合格项目:极性组分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05月16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华冠佳餐饮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05月16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华冠佳餐饮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华冠佳使用批次为2025年04月10日的煎炸过程用油产品共使用5公斤,被市场监督管理局抽检1公斤,其余的4公斤已全部作废。该店已停止使用不合格食品。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年4月10日当天煎炸过程用油全部使用完毕,故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该店连续三天使用该油进行煎炸油条和鸡柳未及时更换新油导致的。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采取每天更换煎炸过程用油的实质性措施,杜绝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2.加强我店内部人员的食品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加强对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从源头把关把控;
3.按要求做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自查,高度重视食品安全问题,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五)处罚情况
1.没收违法所得176元;2.罚款1000元;共计罚没1176元。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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