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第04期)
不合格食品一:荔枝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黄伟彬便利店,产品名称:荔枝,产品批号:2025年6月9日,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15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黄伟彬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7月15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黄伟彬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黄伟彬便利店购进批次为2025年6月9日的荔枝产品共购进8.5千克,已销售8.5千克,封存库存0千克。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年7月15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8月12日。截至8月12日,共召回0千克。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严格筛选更优质的供应商;
2.农产品运输时要求车辆清洗,做到干净整洁;
3.加强对采购的培训,严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质量把控,加强管理,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培训;
4.立即开展召回,如有召回不合格产品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监管部门的见证下进行销毁,尽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不合格食品二:荔枝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鑫时利和食杂店,产品名称:荔枝,产品批号:2025年6月11日,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1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时利和食杂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7月1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时利和食杂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鑫时利和食杂店购进批次为2025年6月11日的荔枝产品共购进10千克,已销售10千克,封存库存0千克。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年7月10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8月7日。截至8月7日,共召回0千克。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严格筛选更优质的供应商;
2.农产品运输时要求车辆清洗,做到干净整洁;
3.加强对采购的培训,严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质量把控,加强管理,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培训;
4.立即开展召回,如有召回不合格产品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监管部门的见证下进行销毁,尽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不合格食品三:杨梅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张建迪便利店,产品名称:杨梅,产品批号:2025年6月7日,不合格项目:啶虫脒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1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张建迪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7月1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张建迪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张建迪便利店购进批次为2025年6月7日的杨梅产品共购进5.5千克,已销售5.5千克,封存库存0千克。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年7月10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8月7日。截至8月7日,共召回0千克。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可能是种植环节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严格筛选更优质的供应商;
2.农产品运输时要求车辆清洗,做到干净整洁;
3.加强对采购的培训,严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质量把控,加强管理,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培训;
4.立即开展召回,如有召回不合格产品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监管部门的见证下进行销毁,尽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不合格食品四:荔枝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产品名称:荔枝,产品批号:2025年6月13日,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7月1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7月1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购进批次为2025年6月13日的荔枝产品共购进34千克,已销售34千克,封存库存0千克。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年7月10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8月7日。截至8月7日,共召回0千克。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可能是种植过程中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严格筛选更优质的供应商;
2.农产品运输时要求车辆清洗,做到干净整洁;
3.加强对采购的培训,严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质量把控,加强管理,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培训;
4.立即开展召回,如有召回不合格产品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监管部门的见证下进行销毁,尽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五)处罚情况
依法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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