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6年第06期)
不合格餐具一:碟子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味栖居餐饮有限公司,产品名称:碟子,消毒日期:2025年11月16日,不合格项目: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25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味栖居餐饮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25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味栖居餐饮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厦门味栖居餐饮有限公司消毒日期为2025年11月16日的碟子,已于抽检当日重新清洗消毒。
同时,厦门味栖居餐饮有限公司已按规定进行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
(二)召回情况
该批次碟子为店内重复使用餐具,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使用洗涤剂清洗不到位。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单位进行整改:
1.严格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进行操作;
2.清洗过程从手洗2次增加到3次;
3.加大机洗清洗强度;
4.对厨房相关人员加强对食品安全法则相关的知识学习。
(五)处罚情况
依法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
不合格餐具二:碗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廖宝香小吃店,产品名称:碗,消毒日期:2025年10月28日,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2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廖宝香小吃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2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廖宝香小吃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召回情况
该批碗为店内复用餐具,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消毒时间太短导致。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
1.加强员工餐具清洗消毒培训工作;
2.严格按照餐具使用标准对餐具进行定时清洗,定时消毒;
3.加长餐具消毒时间,保证消毒标准温度在45分钟以上;
4.实时检查餐具卫生,并列出消毒清洁记录表随时监督及追踪。
(五)处罚情况
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不合格餐具三:碗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蔡宗涛餐饮店(个体工商户),产品名称:碗,消毒日期:2025年10月28日,不合格项目:大肠菌群。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1月2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蔡宗涛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1月20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蔡宗涛餐饮店(个体工商户)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二)召回情况
该批碗为店内复用餐具,无法召回。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
消毒时间太短导致。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公司进行整改:
1.加强员工餐具清洗消毒培训工作;
2.严格按照餐具使用标准对餐具进行定时清洗,定时消毒;
3.加长餐具消毒时间,保证消毒标准温度在45分钟以上;
4.实时检查餐具卫生,并列出消毒清洁记录表随时监督及追踪。
(五)处罚情况
依法对当事人处以警告的行政处罚。
不合格食品四:坛家泡泡酸菜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翔娜欣购物商场有限公司,产品名称:坛家泡泡酸菜,产品批号:2025-11-13,不合格项目:二氧化硫残留量(以SO2计)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7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翔娜欣购物商场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17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翔娜欣购物商场有限公司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翔娜欣购物商场有限公司购进批次为2025.11.13的坛家泡泡酸菜产品共购进85公斤,已销售32.606公斤。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 年12月17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1月14日。截至1月14日,共召回0公斤。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为生产过程中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严格筛选更优质的供应商;
2.要求运输车辆清洗,做到干净整洁,放置交叉污染;
3.加强对采购的培训,严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质量把控,加强管理,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培训;
4.立即开展召回,如有召回不合格产品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监管部门的见证下进行销毁,尽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五)处罚情况
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不合格食品五:荷兰豆
一、不合格食品基本情况
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产品名称:荷兰豆,产品批号:2025年11月24日,不合格项目:吡唑醚菌酯项目。
二、核查处置情况
2025年12月18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
(一)产品控制情况
2025年12月18日,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按要求对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开展了核查处置工作,告知其应依法采取相关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厦门市翔安区鑫汇购旺便利店购进批次为2025.11.24的荷兰豆产品共购进5公斤,已销售5公斤。该店已按规定暂停生产、销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发布召回公告。
(二)召回情况
该店于2025 年12月18日启动召回,向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计划,召回截止日期1月16日。截至1月16日,共召回0公斤。
(三)原因排查情况
经调查,这批产品不合格的原因为生产过程控制不严造成。
(四)整改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该店进行整改:
1.严格筛选更优质的供应商;
2.农产品运输时要求车辆清洗,做到干净整洁;
3.加强对采购的培训,严格要求对供应商的质量把控,加强管理,提高农产品安全意识,加强员工培训;
4.立即开展召回,如有召回不合格产品向监管部门报告并在监管部门的见证下进行销毁,尽力消除食品安全危害后果。
(五)处罚情况
依法对当事人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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