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8-12-10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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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办公厅:

今年以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认真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厦府办〔2017〕88号)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落实好各项政务公开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政府工作公开透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都及时在网站主动公开,并对应发布政策解读,让政策在“阳光下”执行,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

二、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按照省局、市审改办的要求,保障权责清单数据的同源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纳入全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实行动态管理,并和省办事大厅、市政府网站、市政务中心审批平台等互联互通。按照《厦门市权责清单动态管理办法》的要求,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梳理、调整、送审和公布权责清单,使权责清单内的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应与《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通用目录》的事项名称、事项类别、设定依据等口径保持一致。据此,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43项审批和服务类事项的相关口径作了相应的调整。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新增2项其它权力事项, 落实《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等事项的决定》和《关于贯彻落实取消、下放和调整一批省级行政许可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共取消4项,调整了5项权责事项。根据厦门市进一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试点的要求,对应调整了24个权责事项作为改革事项。

三、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在建议和提案办理中,明确每个交办件的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办理期限,加强跟踪督促,适时提醒、按期办理、及时答复,认真审查把关答复函,严格按规定做好正式行文、答复、反馈、总结等工作。在提案内容上,主要涉及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在全市推广使用生鲜冷藏自动售货机、将“送餐外卖”纳入食品安全监管重点、在厦门各大药店引入合理用药信息软件系统及加强老年保健品销售市场监管等,在规定的期限和要求与提案人进行了沟通联络、答复主办单位和并反馈承办系统,并逐步探索推动办理结果向社会公众公开。

四、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一是建立市场主体库,并向社会公众公开。所有厦门市登记注册过的商事主体,人民群众都可以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得到。截止目前为止,数据库中的数据达到966131户(包括存在和注销、吊销、名称剔除、迁出等等各类)。二是建立执法人员库,在双随机工作开展之初就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对外公示。三是及时的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双随机”栏目中的“公告”模块,向社会公示双随机的计划公告还是双随机的结果公告,也都向社会公众公示。四是抽查对象的随机抽查结果一经一经确认即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双随机”栏目中的“抽查结果公示”模块告知社会公众;同时该信息也被列在了单家企业的监管信息——抽查信息项下,方便群众查询知悉。五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全市“双随机抽查”的牵头工作,通过“厦门市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完成的成员单位的抽查,抽查结果也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向社会公众公示。

五、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2018年度预算说明和2017年度决算信息分别于2018年第一季度和第三季度全文刊登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通过“晒账本”方式让财政资金的使用公开化,透明化,接受群众监督。

六、深入推进政策解读,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一是出台涉及政府重大决策、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文件,如《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名称被剔除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印发厦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事主体监管规定》等,在发布的同时都注意通过图表、“以例说法”的形式,同步推出政策解读文件,对重要文件进行想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二是在重大文件出台或修订前以及开展重大活动之前,注意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听取群众反馈,如在网站上发布《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办法》《商事主体经营异常名录实施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解除名称被剔除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的指导意见》征集,市食安办发布启动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民意征集活动,及时收集群众意见并将意见征集情况在网站发布,为重大政策和重大活动的施行提供参考。三是办好在线访谈。今年以来,共在市人民政府网开展在线访谈一次,向公众介绍压缩企业开办时间,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政策;在局网站开展在线访谈2次,分别进行2017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公示有关问题解读、“一品一码”全过程可追溯体系建设相关情况;参加市场专线轮值接听一次,接听并解答群众关于创建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的意见和建议。

七、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自2016年6月创办以来,经历了近2年的运营,在宣传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成效、食安知识及法律法规普及、公开辟谣、应对突发事件等方面第一时间发布权威信息、传递理性声音,取得明显成效。截止2018年10月,“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吸引粉丝近8万,保持工作日每日两条,每次至少一条原创内容的更新频率,原创比例超40%,影响力不断攀升,已成为我市新媒体食安宣传的主阵地,受到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2018年7月中国工商出版社联合清博指数发布的市场监管领域微信公众号传播影响力排行榜上的“城市市场监管部门微信公众号50强”中,“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排名第一。

八、创新宣传方式,开展“食安斗阵行”系列活动。一是开展首届“厦门市十佳食安卫士”评选活动。2018年举办了首届“厦门市十佳食安卫士”评选活动,得到市民的广泛关注和热情参与,“十佳食安卫士”不仅有来自监管部门的,还有来自政协、公安机关、镇街食安办、检测机构、企业等各行各业,充分体现了食品安全需要各方齐心协力共同维护的基本思路,经过宣传报道,社会反响十分强烈,在网络票选环节,超87万人次参与投票,大大提高了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的满意率和支持率。二是开展“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创建活动。为了在食品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常识等知识,依托各类优质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宣传教育资源,鼓励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创建活动,目前,已经创建了首批十家市级食品安全教育基地。市食安办还组织了“大手牵小手”教育基地亲子游活动。通过发挥教育基地的辐射作用,在食品从业人员及社会公众普及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常识等知识,逐步提高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食品安全知识知晓率、行为形成率,提升社会共治水平。三是开展“月月十五查餐厅”活动。通过“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公开征集市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餐饮服务集中区,并于每月15日,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心市民、媒体记者等会同执法人员进行突击检查。通过线上线下结合的方式,对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公开曝光、落实整改,督促餐饮企业切实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提升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水平。四是编写《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小学篇)》。市食安办组织编写、出版《食品安全科普读本(小学篇)》,传播正确、科学的食品安全理念,引导学生开启食品安全科学之旅。五是开展“大手牵小手 共创食安城”亲子游活动。邀请“食安厦门”热心读者家长带着孩子一起走进农产品种养殖基地、食品生产经营企业,现场了解农产品种养殖、食品生产、经营等各环节食品安全管控流程,通过现场参观、亲身体验等方式,寓教于乐,让家长和孩子们近距离接触和体验食品安全。六是“直击网红店”。针对当前公众就餐喜欢选择各美食APP上排行榜靠前餐饮店的特点,为加强网红店的食品安全管理,联合媒体记者对线上线下网红店开展监督抽检和现场执法检查,并将检查情况全程公开报道,为消费者把好网红店食品安全关。

九、抓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加强督导检查,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工作,对问题信息及时进行数据修改补录,确保依法应公示尽公示,不断提升及时率和准确率。做好案件信息公示移送和本市企业异地处罚信息的公示。贯彻落实食药总局要求,印发《关于公开食品药品案件处罚决定书全文的通知》。2018年以来,全局依法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606件。

十、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为确保信息系统和网站安全,2018年,是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重点网站和应用系统进行了全面的信息安全等级防护建设工作,提高了全系统信息安全保障、网站防篡改和防病毒水平。同时,对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食品安全监管网、信用公示平台及网络交易监管平台等四个重要网站进行了安全等级三级建设,目前已通过了省公安厅信息安全监测中心的三级测评。对其余网站,按照二级等保要求进行了安全测评,并到公安部门进行了备案。 及时省局申请3000个网络版杀毒软件授权,并完成了全系统2400余台终端的部署工作,确保每台机器都具备最新的杀病毒能力,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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