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食药监[2010]5号 签发人:陈 敏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 言
本报告是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由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政府信息主动公开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和诉讼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六个部分,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局政府网站(www.xmfda.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联系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170号,联系电话:0592-2699691。
一、概述
2009年,我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要求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做好2009年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础上,对2003-2008年历年文件进行了统一清理公开,政府信息的公开比例进一步提高。为信息公开申请受理点增配1名兼职工作人员,现兼职工作人员达2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截止2009年底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21条,全文电子化率达到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以科教文体卫生类、行政许可类、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主,其中科教文体卫生类91条,占总数的14.65%;行政许可类信息173条,占总数的27.85%;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9条,占总数4.67%;其他328条,占总数的52.82%。
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通过门户网站、报纸、杂志以及电视等公共媒体,及时向社会公开有关信息。同时,在局办公楼一楼设立电子显示屏幕、在八楼办公区域醒目位置设立液晶展示屏以强化公开效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2009年度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信息公开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未发生针对我局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案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问题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配套机制还不够健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及时性和完备性。局工作人员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局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改进措施
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理顺内部工作流程,提高政府信息公开的实效性。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学习和培训。结合局网站改版工作,对《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修订,提高信息查询科学性、条理性和便捷性。
二〇一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主题词:政府信息公开 年度 报告
抄送: 市政府办公厅
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综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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