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管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16-03-09 16:47 字号: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5年政府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本年报是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的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本报告内容共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

本报告数据统计至2015年12月31日。

本报告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信息网(www.xmgs.gov.cn)、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www.xmfda.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十六楼,联系电话:2202199。

   一、概述

(一)适应机构改革,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为强化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减少监管环节,《中共厦门市委、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厦门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厦委发〔2014〕11号)、《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完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制的实施意见》(厦府〔2014〕181号)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厦府办〔2015〕6号)明确,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我市新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接我市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部职能职责,同时还承接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原卫生局承担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实现对全市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

根据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市场监督管理局于7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后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根据市场监督管理局新“三定”方案的职责分工,成立了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区局局长、市局机关各处室负责人组成,切实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明确各业务处室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机制,各业务处室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改革后,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商事主体公示信息等为主动公开的重点,依法按时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局涉及审批的事项共六项,包括商事登记、广告行政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流通经营许可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办理。根据“三证合一”改革后的商事登记相关程序、流程的变化,及时对外公开修改后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格式以及申请登记的办理流程和时限,并为申请人提供进度、办理结果查询;广告行政许可、食品经营许可证、食品生产许可证、药品流通经营许可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相关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均在厦门红盾信息网、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等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依法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特别是《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和《福建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与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布工作细则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的要求,着力抓基础、建平台、严审核、强素质,扎实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信息网”“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进行公开。截止12月31日,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797件(含“四品一械”案件134件)。三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系统”、在超市出入口处设置的“食品安全信息查询屏”、“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红盾网”等渠道对外公开。四是推进商事主体信息公开工作。完善提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商事主体公示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年报公示、政民互动、部门交互等功能。截至2015年12月31日,平台访问量逾1519万人次,查询量逾1300万次。做好年报公示工作。2015年共有240992家商事主体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填报2014年年报,年报公示率达93.29%,比上一年度提高0.63%,再次位列全省第一。不断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及警示锁定、限制锁定等信用监管措施。今年以来将2971家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以及未按期公示2014年度年报的17331家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5002家商事主体实施了业务锁定。五是推进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本级行政权力455项,上级委托下放19项。市本级行政权力中,实行属地管理(含部分属地)423项,冻结权力行使1项。具体为:行政许可11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处罚366项、行政强制14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49项、其他行政权力9项。同时,明确本部门责任事项561项,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8项。

(三)完善平台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以国务院办公厅开展第一次全国政府网站普查为契机,组织开展厦门市工商局红盾信息网站自查,及时补充相关栏目内容、提升网站链接可信性、完善政民互动的相关内容。全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在市政府网站开展题为“网络市场监管”及“服务自贸区建设”共两期“领导在线访谈”;开展民意征集及问卷调查各一期。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信息通报、专题采访等方式,在各级各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及成效,重点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推进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年报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服务自贸区建设14条意见工作,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45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34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门户网站。将“厦门市工商红盾信息网”(www.xmgs.gov.cn)、厦门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www.xmfda.gov.cn)作为第一平台,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145条;答复在线咨询 1154 条。 

2.办事窗口宣传滚动屏、宣传资料册。共对外发放宣传资料册(含办事指南)20万余份。

3.新闻媒体。共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4560篇,内容涉及三证合一、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44件,累计112件。主要申请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统计信息等目前,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27件,同意部分公开 3 件,不予公开 1,其他类型答复13 件。不予公开的原因为非政府信息、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全系统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被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主要是针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不够,整合措施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开发运行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 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

七、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

 

指 标 名 称

计量

单位

2015年度

历年累计

主动公开文件数

145

2534

  其中:1.政府网站公开数

145

2534

     2.政府公报公开数

0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总数

44

112

  其中:1.当面申请数

0

0

     2.网上申请数

2

18

     3.信函申请数

42

94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44

112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27

56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5

17

     3.不予公开答复数

1

16

     4.其他类型答复数

13

25

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数

30

161

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减免金额

0

0

接受行政申诉、举报数

0

0

行政复议数

0

1

行政诉讼数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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