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7-03-20 16:11 字号: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6年政府信息

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引言

根据《厦门市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的要求,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内容共分2016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以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7个部分。

本报告数据统计至20161231日。

本报告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mscjg.gov.cnwww.xmfda.gov.cn)公布。

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联系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窗口,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系电话:2202199

一、概述

(一)机构改革全面履职,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组织领导。2016年是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全面履职的一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作为我市2015年新设立的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接我市原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原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原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全部职能职责,同时还承接原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承担的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监管、原卫生局承担的餐饮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实现对全市食品药品集中统一监管。2016年,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点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使政府信息更好地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和协调作用,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严格遵守《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各业务处室职责,完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流程;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员机制,各业务处室、各区局指定专人担任信息员,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一协调下,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日常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认真做好信息公开工作。2016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继续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信息、商事主体公示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作为主动公开的重点,依法按时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我局涉及审批事项共分为五大类,包括商事登记、食品类审批(包含保健品审批)、药品类审批、化妆品类审批和医疗器械类审批。随着商事登记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食品经营许可三证合一等带来审批程序、流程的变化,及时对外公开修改后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目录、格式以及申请行政许可的办理流程和时限,并为申请人提供进度、办理结果查询;商事登记、食品类审批(包含保健品审批)、药品类审批、化妆品类审批和医疗器械类审批的相关办事指南、法律法规均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mscjg.gov.cn)、厦门市政务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xmas.gov.cn)等政府门户网站上同步主动公开。二是推进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国家工商总局《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食品药品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省工商局《福建省工商系统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实施意见》和省食药局《食品药品监督抽检与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布工作细则》等法规规章的要求,着力抓基础、建平台、严审核、强素质,扎实推进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工作。全市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主动公开的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均通过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mscjg.gov.cn)和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 http://www.xiamencredit.gov.cn)。截至20161231日,公示行政处罚案件信息1111件,其中工商行政管理类行政处罚案件信息850件,四品一械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61件。三是推进重点领域监管信息公开。将流通领域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作为我局信息公开的重点,通过厦门市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网( http://www.xmgs.gov.cn/spaq)、在超市出入口处设置的食品安全信息查询屏等渠道对外公开。四是推进商事主体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完善提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实现了商事主体公示查询、经营异常名录查询、行政处罚信息公示、年报公示、政民互动、部门交互等功能。在信息公示平台的基础上建设了自贸区商事主体信用子平台,是全国范围首个专门的自贸区信用平台。截至20161231日,平台访问量逾2259万人次,查询量逾1800万次。2016年共有286607家商事主体通过信息公示平台填报2015年年报,企业年报率为87.57%,个体工商户年报率为93.32%,不断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及警示锁定、限制锁定等信用监管措施。今年以来将5563家通过住所无法联系的商事主体以及超过3万家未按期公示2015年度报告的商事主体载入经营异常名录,对6734家商事主体实施了业务锁定。五是推进行政权力责任清单公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保留本级行政权力492项,上级委托下放20项。具体为:行政许可10项、行政确认5项、行政裁决1项、行政监督检查44项、委托下放职权20项、行政强制15项、行政处罚382项、其他权力事项16项。同时,明确本部门责任事项554项,涉及多部门监管责任事项8项。

(三)完善平台建设,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供有力保障。每季度组织开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自查,及时补充相关栏目内容、提升网站链接可信性、完善政民互动的相关内容。全年共通过网站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在厦门市市长专线办公室、厦门市人民政府网、福建工商红盾网先后介绍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创建试点工作、解读厦门市商事主体年报公示有关问题和推行个体户简易登记模式共三期在线访谈;在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就《关于进一步细化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条件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征求修改意见及建议,并开展网购商品质量监管问卷调查一次。2016613日上线食安厦门微信公众号,以贴近市民的角度,及时发布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工作进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动态、食品安全消费警示、科普食品安全相关知识、解读食品安全相关政策法规。截至20161231日,累计发布推送信息214条。并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通气会、媒体座谈、信息通报、专题采访等方式,在各级各类媒体多角度、全方位宣传市场监督管理工作及成效,重点宣传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效、推进实施三证合一、一照一码、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年报公示、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探索信用监管、服务自贸区建设等,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2015年度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3条,历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807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为机构职能类、政策、规范性文件类、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形式

1.门户网站。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http://www.xmscjg.gov.cnwww.xmfda.gov.cn)作为第一平台,对外公开各类政府信息 273条;答复在线咨询1259条。

2.办事窗口宣传滚动屏、宣传资料册。共对外发放宣传资料册(含办事指南)22万余份。

3.新闻媒体。共在各类媒体发布新闻报道3744篇,内容涉及三证合一、监管执法、消费维权等内容。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全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件169件,累计281件。主要申请公开行政审批信息、行政处罚信息、投诉举报信息、统计信息等。目前,已全部答复。其中,同意公开154件,同意部分公开7 件,不予公开0件,其他类型答复8 件。不予公开的原因为非政府信息、非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不属于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依申请公开不收取费用。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有8件,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主要是针对机构改革和职能调整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面临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研究不够,整合措施有待加强。

(二)具体的解决办法和改进措施

一是进一步完善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门户网站。二是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整合的实际,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工作机制。

 

附件: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与附表.doc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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