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5-01-20 15:09 字号: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及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文件规定要求组织编制。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报告统计数据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0日,电子版在市市监局门户网站(https://scjg.xm.gov.cn/)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并可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联系电话:0592-2220679)。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要求,扎实推进各项工作,不断提升信息公开的质量和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

  1.本年度,我局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546条 ,涵盖机构职能、政策法规、抽检信息等多个领域,信息公开的全面性和及时性得到有效保障,及时回应了社会关切,维护了市场秩序的稳定。

  2.通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公开商事主体的登记注册、经营异常名录、行政处罚等信息,企业年报公示信息等,方便公众查询和监督。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共受理依申请公开事项149件,均在规定时间内依法依规予以答复,有效保障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按照 “先审查、后发布” 原则,严格落实网站、政务新媒体等信息发布审核制度,确保信息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四)平台建设方面

  充分发挥官方网站作为信息公开 “第一平台” 的作用,对网站栏目不断优化整合,方便公众查询所需信息。同时,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及时发布市场监管动态、政策解读等信息,拓宽信息传播范围,增强与公众的互动交流。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粉丝量达到 32 万余人,有效提升了信息公开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五)监督保障方面

  健全全局参与、上下联动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形成良好的工作格局.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严格执行 “三审制”,对拟公开的信息从内容准确性、保密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确保信息质量可靠、安全无误。

  (二)突出重点领域,增强公开针对性

  围绕市场监管中心工作,加大对重点领域信息的公开力度。一是强化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定期公布食品抽检结果、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情况等信息,引导公众安全消费。二是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信息公开,及时发布产品质量抽检、违法违规案件查处等信息,保障公众用药用械安全。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4

3

23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03216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086

行政强制

435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9474.49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7

0

0

0

0

0

15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32

0

0

0

0

0

3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5

0

0

0

0

0

25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16

0

0

0

0

0

16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9

0

0

0

0

0

9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27

0

0

0

0

0

27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5

0

0

0

0

0

5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1

0

0

0

0

0

1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27

0

0

0

0

0

27

(六)其他处理

2

0

0

0

0

0

2

(七)总计

149

0

0

0

0

0

149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21

0

0

0

0

0

21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0

1

0

3

0

0

0

0

0

0

0

0

0

0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

  尽管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一是部分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深入和细化,存在 “粗线条” 公开的情况。二是信息公开的及时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依申请公开工作的答复规范化程度还需加强,对于一些复杂的申请事项,答复内容的完整性和逻辑性还需进一步优化。

  七、改进措施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目录,明确各领域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二是优化信息发布流程,加强内部协调配合,缩短信息流转时间,提高信息审核效率,确保各类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三是进一步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答复水平,规范答复格式和内容,做到依法依规、严谨规范、准确完整地答复每一件依申请公开事项,不断提升依申请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满意度。

  在今后的工作中,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为推动市场监管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做出更大贡献。

  八、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我局本年度没有产生信息公开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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