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开展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08-21 16:33

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函〔2019331)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16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6家,具体复核名单见附件2

二、复核内容

按《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的要求,符合条件即为合格,不符合为不合格。

三、复核程序

(一)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

各相关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并提交纸件(包括复核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件(包括复核申请书和培育期工作总结)。

(二)市局组织复核评审

我局将成立复核小组对企业培育工作进行复核评审,将复核评审情况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核验。

(三)省知识产权局确认

省知识产权局对企业复核材料及市局评审情况进行核验。对于符合条件的,由省局确定保留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格。

四、复核工作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复核工作,理清思路,认真填报《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特别是近3年的相关数据,要真实、准确,保质保量完成,并认真总结培育期的工作成效。

五、报送材料

(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

(二)企业培育期工作总结

(三)相关证明材料

1.2016-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2016-2018研发及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证明材料(无单列科目需列表清单及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3.2016-2018年度专利证书(申请阶段的用专利受理通知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复印件。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贯标)签订合同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6.开展专利布局、导航、运营、评估、数据库建设等知识产权服务证明材料。

920日前,将复核材料纸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1份)及电子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人:王    汤红军  联系电话:5077981

电子邮箱:3154874920@qq.com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10

 

          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

          2.2016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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