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
根据《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19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复核工作的通知》(闽市监函〔2019〕331号)要求,现将我市开展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复核对象
2016年度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16家,具体复核名单见附件2。
二、复核内容
按《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管理办法》第四条和第十一条的要求,符合条件即为合格,不符合为不合格。
三、复核程序
(一)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请
各相关企业按要求认真填报《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并提交纸件(包括复核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件(包括复核申请书和培育期工作总结)。
(二)市局组织复核评审
我局将成立复核小组对企业培育工作进行复核评审,将复核评审情况报送省知识产权局核验。
(三)省知识产权局确认
省知识产权局对企业复核材料及市局评审情况进行核验。对于符合条件的,由省局确定保留“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称号;不符合条件的取消“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资格。
四、复核工作要求
各相关企业要高度重视本次复核工作,理清思路,认真填报《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特别是近3年的相关数据,要真实、准确,保质保量完成,并认真总结培育期的工作成效。
五、报送材料
(一)《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
(二)企业培育期工作总结
(三)相关证明材料
1.2016-2018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2.2016-2018研发及知识产权专项经费的证明材料(无单列科目需列表清单及负责人签字并盖公章)。
3.2016-2018年度专利证书(申请阶段的用专利受理通知书)及其他知识产权证书复印件。
4.企业知识产权制度复印件。
5.《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工作(贯标)签订合同或认证证书复印件。
6.开展专利布局、导航、运营、评估、数据库建设等知识产权服务证明材料。
9月20日前,将复核材料纸件装订成册(加盖公章、一式1份)及电子件报送市知识产权局协调管理处。
联 系 人:王 婷 汤红军 联系电话:5077981
电子邮箱:3154874920@qq.com
地址:厦门市湖滨南路43号新工商大楼1210室
附件:1.福建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复核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