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废止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的通知
厦市监规〔2025〕2号

各区局,各直属单位,市局机关各处(室):

  近年来,随着机构改革向纵深推进,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能发生了重大转变与调整,《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的通知》(厦工商法〔2009〕11 号)中的诸多职责分工以及工作要求,已明显无法与当下部门职能配置相匹配,也不再契合实际工作开展情况。为确保各项工作规范高效推进,经局务会研究,决定自本文件发布之日起,正式废止《关于印发厦门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指导工作规范的通知》(厦工商法〔2009〕11 号)。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 年 5 月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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