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
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17年,我局的政务公开要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国家局、省局部署的工作任务以及公众的期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福建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厦门市2017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加强解读回应,扩大公众参与,增强公开实效,助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对市场监管工作的推动作用,不断促进市场监管公信力的稳步提高。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以政务公开助力稳增长
1. 深入解读政策背景、依据、目标任务、涉及范围。通过新闻发布会、在线访谈等方式,及时准确将政策意图传递给市场和企业,以政策解读的“透”赢得市场的“稳”。加强舆情收集研判,针对涉及市场监管领域的不实信息和负面报道,及时、有力、快速发声,澄清事实,解疑释惑,正确引导舆论,增强政府部门公信力。(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 集中展示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实行收费项目清单管理,完善收费监管,实时在门户网站上更新。公开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各项政策措施及执行落实情况。(财务装备处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二、以政务公开助力促改革
4. 强化权责清单管理与应用。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放权,权责清单除涉密事项外要及时向社会公开。通过在政府网站集中发布,公开亮权、规范用权,并接受社会监督。(法规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5. 政府相关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及时向社会公开。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目录和企业设立后的经营许可清单等,都要集中发布,接受群众监督。(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6.及时公开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等情况。定期通过主动推送信息等方式告知政策性文件的废止、失效情况,及时在政府网站已发布的原文件上作出明确标注。(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围绕年内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要求,汇总公布本部门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依据、主体、内容、方式等,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和查处情况。(企业监管处牵头,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8. 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网上办事大厅功能,实现全市“一张网”管理,建成一体化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完善电子证照系统,促进行政审批服务全程网办,加快实体政务大厅与网上服务平台融合发展,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加便捷。(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9. 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按照规定做好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通过政府或财政部门网站预决算公开统一平台(或专栏)集中公开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对公开内容进行分级分类,方便公众查阅监督。(财务装备处牵头负责)
三、以政务公开助力调结构
10. 围绕支持创业创新、推动新产业健康发展、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等,加大政策及其执行情况公开力度。在制定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方面监管政策时,通过征求意见、听证座谈、咨询协商等方式,扩大相关市场主体的参与度。注重收集公众对发展新产业、培育新动能政策的反映,及时发布推广典型经验做法,主动及时做好解疑释惑和舆论引导工作。(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1.及时公布流通领域商品质量抽检结果。(举报投诉中心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2.加大对查处假冒伪劣、虚假广告等行为的公开力度。(公交处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四、以政务公开助力惠民生
13. 加大食品药品监管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公开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处罚信息,定期公布食品抽检总体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核查处置情况,强化食品安全定期常态性抽检信息公开机制,通过新媒体平台主动推送,便利公众获取抽检结果、了解食品安全知识。(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4. 探索做好医药代表登记备案信息公开工作。(药品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五、增强政务公开时效
15. “五公开”纳入办文办会程序。进一步明确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公开的主体、内容、时限、方式等,提升主动公开的规范化水平。建立公开内容动态扩展机制,加快制定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6.做好电视电话会议公开工作。对涉及公众利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电视电话会议,除涉及国家秘密外,积极通过网络、新媒体直播等方式向社会公开。(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7. 进一步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工作。(办公室牵头,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8.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回应工作。主要负责人要履行好“第一解读人和责任人”的职责,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政策吹风会等方式,主动回应重大舆论关切,释放信号,引导预期。(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9. 落实政策解读“三同步”要求。要按照“谁起草、谁解读”原则,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0. 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严格执行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最迟 5 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的时限要求,落实通报批评和约谈制度,确保回应不超时、内容不敷衍。(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1. 加强网站建设。切实履行对门户网站的监管责任,强化网站信息内容保障,做好检查抽查并及时公开相关情况。(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2. 用好管好政务新媒体。明确开办主体责任,健全内容发布审核机制,强化互动和服务功能,切实解决更新慢、“雷人雷语”、无序发声、敷衍了事等问题。(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3.做好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查阅工作。(办公室牵头,各区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4.加强和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依法保障公众合理的信息需求。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答复工作,严格按照法定时限答复,增强答复内容针对性并明示救济渠道,答复形式要严谨规范。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发现的依法行政方面问题,要及时向相关单位提出工作建议。对公众申请较为集中的政府信息,可以转为主动公开的,应当主动公开。(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督促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系统相关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二)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对市局现行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定进行梳理,及时修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区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理由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办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区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即时做好公开工作。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报送主动公开公文及答复申请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厦门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效能问责。相关单位在年度绩效考评中不得评为优秀。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7年5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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