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6-15 15: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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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及直属单位:

现将《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8615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8年政务公开实施方案

 

2018年,我局的政务公开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工作部署,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市场监管部门公信力。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工作

1.政府工作要做到公开透明。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制定出台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的政策文件,应及时公开,使政策执行更加阳光透明,以公开促进依法行政和政策落地见效,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快知晓、会运用、多受益”。(各区局、各相关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2.做好权责清单调整和公开工作。全面完成权责清单融合工作,推进行政机关权责清单网上公开,除涉密事项外,均应及时向社会公开。将权责清单纳入政务公开清单或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强化权责清单的便民性,方便群众查询和监督。(政策法规处牵头,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3.推动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结果公开。对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建议和提案办理复文,原则上都应全文公开。(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4.推动全面实施“双随机、一公开”。制定并公布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明确抽查事项、对象、依据,及时公开抽查结果。多渠道、全方位及时公开综合监管和检查执法信息,提高监管效能和公正性,增强监管威慑力和公信力。(企业监管处牵头,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5.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推动全面公开财政预决算信息,出台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完善预决算公开操作规程。(财装处牵头,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6.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落实《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社会公益事业建设领域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见》(厦府办〔2018〕71号)和贯彻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注重运用技术手段,实现公开的信息可检索、可核查、可利用。(各处室、各区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7.落实政策解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方案、解读材料同步组织、同步审签、同步部署的“三同步”工作要求。每年通过在线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解读重大政策,深入解读政策背景、重点任务、后续工作考虑等,及时准确传递权威信息和政策意图。(办公室牵头,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8.推进政策解读形式多样化。出台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时,牵头起草部门要注重运用客观数据、生动实例等,推广运用图表、图像、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形象化、通俗化解读,把政策解释好,避免误解误读。(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9.稳妥做好突发事件舆情回应工作。积极稳妥做好食品药品安全热点舆情回应,准确把握社会情绪,讲清楚问题成因、解决方案和制约因素等,更好引导社会预期。(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二、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

10.完善网站反馈机制。构建完善政府网站网民留言、咨询的受理、转办和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答复,为群众提供更好服务。安排专人负责“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网民留言办理工作,按照上级要求及时整改回复。(办公室牵头,各处室、各区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1.深化“放管服”改革。围绕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相关改革举措、工作进展和改革成效。清理并公开群众和企业办事需要提供的各类证照、证明材料,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一律取消。(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2.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办事指南,办事指南之外不得增加其他要求。办事条件发生变化的事项,应在完成审批程序后1个工作日内公开变更后的相关信息和具体实施时间。(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三、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3.提高网站管理服务水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 号),加强政府网站内容建设,丰富信息资源,强化信息搜索、办事服务等功能。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办公室、信息分局、各相关处室、各区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4.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作用。充分发挥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办公室、信息分局、各相关处室、各区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5.加强新媒体平台维护管理。按照“谁开设、谁管理”原则,落实主体责任,严格内容审查把关。(办公室、信息分局、各相关处室、各区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6.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出台后,要调整完善相关配套措施,严格落实新条例各项规定,做好衔接过渡工作。对照新条例要求全面梳理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未公开的要及时向社会公开。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建立健全接收、登记、办理、答复等流程,依法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政府信息。(办公室牵头,各区局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17.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机制,健全审查制度和工作规程,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依法审查。特别要做好公开内容表述、公开时机、公开方式的研判,避免发生信息发布失信、影响社会稳定等问题。要依法保护好个人隐私,除惩戒性公示、强制性信息披露外,对于其他涉及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公开时要去标识化处理,选择恰当的公开方式和范围。(各区局、各处室根据职责分别负责

、工作要求

18.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政务公开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负起工作责任,督促本单位相关工作人员做好公开工作,确保政务公开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加强对系统相关业务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全市市场监督管理系统政务公开工作的整体推进。

19.完善工作制度。根据省局和市政府的要求,对市局现行的政务公开各项工作规定进行梳理,及时修订,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依法、有序进行。严格落实信息公开属性源头认定机制,各区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对制作形成或在履行职责中获取的政府信息,要依法依规明确公开属性,确定为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的,应说明理由。对未明确公开属性,或未说明依申请公开或不予公开理由的政府信息,按照主动公开信息办理。健全完善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将政务公开工作落实情况纳入绩效评估范围,对未按规定时间要求公开信息,或因公开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

20.加大主动公开工作力度。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载体,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各区局、各处室及直属单位根据信息公开工作职责分工,对新获取和制作的政府信息,凡属于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切和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都要依法、全面、准确、即时做好公开工作。

21.严肃责任追究。对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方式和时限报送主动公开公文及答复申请人的依申请公开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厦门市机关工作人员效能问责实施规定》,对相关工作人员进行效能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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