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06-02-2018-002 | 主题分类 | 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文 号 | 2017年工作总结 |
生成日期 | 2018-02-24 | ||
标 题: | 2017年工作总结 | ||
内容概述: | 2017年工作总结 |
一、攻坚克难、全力作为,2017年市场监管工作运行有序、成效显著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全球瞩目的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在厦门举办。一年来,我们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总局、省局的有力指导下,攻坚克难、全力作为,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一年来,我们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明厨亮灶”等“智慧食安建设”走在全省、全国前列;“食安斗阵行”系列活动得到李德金副省长批示表扬;在省政府、省食安委对全省各设区市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议中,我市综合排名和群众满意度连续两年位居全省第一,其中,群众满意度在国务院中期评估中也位列第一;韩景义副市长代表市政府在全国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试点城市座谈会上做典型交流发言。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多证合一”,在全省率先整合24个证照到营业执照上,并将名称预先核准纳入设立登记合并办理,企业网上名称预先核准率位居全省前列。创新市场监管领域跨部门综合执法机制,被国务院批复作为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在全国复制推广;深入推进“一张网”建设,归集公示各部门50万家商事主体行政许可和处罚信息,总量居全省第一;坚持依法维权维序,查办案件“四项机制”获得国家食药总局孙咸泽副局长批示表扬。系统干部职工凝心聚力、服务大局,经受住了服务保障厦门会晤、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等重大任务的严峻考验,食品安全会晤保障工作受到了国家食药监总局的通报表扬,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厦门会晤筹备与保障工作先进集体,荣立了集体三等功,全局共有200余个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表彰。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全体干部职工的辛勤付出、无私奉献,浸透着各级的智慧和汗水,在此,我代表党组向坚守在监管一线的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一年来,我们的工作主要体现在:
(一)落实“四个最严”,食品安全监管取得新成效。
1.食品安全责任体系不断完善。充分发挥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市两办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创城任务分解表及年度工作要点,构建完善食品安全“五主”责任体系及督查、评议等制度,制定出台食安委工作规则,在全市镇政府(街道办)均设立食安委及其办事机构,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对区政府绩效考核、地方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分值比重达4%,治理“餐桌污染”工作连续18年列入市委市政府“为民办实事”项目,有效推动食品安全“党政主抓”的落实。市政府持续召开现场会强力推进,集中整治22类42个重点问题。其中,同安区经验做法在省政府专报刊发。
2.食品安全监管效能持续提升。深入推进“互联网+监管”,目前已建成“三系统一中心”,初步实现食品安全“一张网”监管、溯源信息“一站式”查询、市场监管“一张图”管理。目前,已实现对乳制品、白酒等六类重点品种的139家食品生产企业、3.2万家经营主体在售的21.15万种食品追溯监管,国务院食安办在广州召开的创城现场推进会上对我局网格化监管和智慧食安建设予以点名表扬,并在国务院食安办“双安双创”专栏刊发。持续推动“明厨亮灶”,已实施2万余家,覆盖率居全省前列。市府办下发《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外托管机构“小饭桌”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规范管理“小饭桌”食品安全。全面深化“示范创建”带动工作,指导创建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示范点895家,新圩东寮村建成全市第一个小作坊联盟。发布厦门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品种数量为全省最多。网格化监管工作在全省推进会上介绍了经验做法。
3.食品安全风险严防严管严控。完成双随机及日常监督检查7.2万家次,查处食品违法案件429件,罚没金额4972万元;组织开展为期半年的“三大一严”(“大排查大抽检大整治严打击”)专项整治,排查食品相关单位3万余家,排查风险隐患点5000余个;聚焦群众关切突出问题,先后组织开展食品及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等各类专项整治共47次。对重大民生食品月月抽检,加强抽检质控监督,统一配发蓝马甲、执法存证仪,创新采用云存证技术,全年完成食品安全抽检1.64万批,合格率98.4%,不合格食品实现100%信息公开。
4.食品安全共治格局进一步构建。创新开展“食安斗阵行”系列活动,日益成为富有地方特色、广受市民欢迎的食品安全宣传品牌。先后推出社会共治十大举措,通过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开展明察暗访、开展“你挑毛病我付钱”、“你点我检”等活动,强化社会监督;通过开展“校园走透透”、“食安志愿者-小红帽在行动”等活动,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发起“创城城区点赞”活动、举办食品安全网络有奖问答活动,超过520万人次参与,形成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
(二)深化“放管服”,商事制度改革取得新进展。
1.进一步简政放权,优化营商环境。稳步实施多证合一,全面开展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合并办理名称预核及设立登记,上线运行新版网上审批系统,推行二维码扫码查询办事指南,公布“最多跑一趟”和“一趟不用跑”事项40大项86小项,对食药审批采取合并办理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标准化行政审批等措施,改革红利持续释放,各类商事主体新增户数11.86万户,现存户数50.06万户,同比分别增长22.8%、22.2%;办理简易注销登记0.09万件;办理食药许可约6.73万件,其中,食品5.96万件,药品0.19万件,化妆品0.36万件,医疗器械0.22万件。
2.进一步强化事中事后,创新监管机制。改造提升厦门市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基本实现不同行政部门间商事主体信息的共享及内联应用,接收并公示27家许可部门的许可信息11.9万条,归集各部门的行政处罚信息近2万条。积极开展2016年度企业年报公示工作,企业年报率为92.6%,居全省第二。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不断完善“两库一清单”,加快各子库建设,完成省工商局随机抽取的2371家企业的抽查工作。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制度,启动商事主体名称剔除程序并实施失信联合惩戒。深入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目前,成员单位已增至9家,牵头建设的全市统一的综合执法平台已进驻市、区两级147个监管执法部门。
3.进一步优化服务,促进经济发展。持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新增商标注册数同比增长35.4%,位列全省第一,商标有效注册量累计达17.40万件;新增驰名商标5件、马德里国际注册56件,分别累计103件、464件。争取支持提前获准登记“厦门会晤”两个特殊标志并积极开展专项保护行动。稳步推进自贸区审批制度改革并将改革措施向全市范围复制推广,试行自贸区住所申报承诺制,落实自贸区企业设立全城通办,与自贸区管委会联合发文支持自贸区大型医用设备融资租赁规范发展,圆满完成承担的9项自贸区试验任务。办理动产抵押登记105件,融资金额达40.27亿元。积极推动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顺利。大力服务药械产业发展,帮扶厦门万泰沧海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研发的全球第三个宫颈癌疫苗完成三期临床试验;大博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厦门艾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和创业板上市,全市医疗器械工业产业约70亿元,占全省80%,医疗器械产业作为我市优势产业地位凸显。
(三)创新机制方式,执法效能取得新提升。
1.执法办案力度持续加大。聚焦民生领域,持续精准发力,全系统共立案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案件1544件,结案1171件,结案案值2151.94万元,罚没金额6535.1万元,年度立案、罚没总额、案均罚没、大案罚没和最高个案,连续两年实现“五项并联同增”。公平竞争有效促进,依法查处易通卡公司限制竞争等案件,取得执法效果与社会效应“双提升”。大案要案成功突破,依法查办了恒信乐健等一批有影响力的大要案件和疑难案件, 3起案件入选全国食品药品稽查优秀案例。打传维稳有序高效,圆满完成厦门会晤打击防范传销任务,基本肃清重点地区传销活动,有效遏制网络传销蔓延势头,打传经验和创建做法获省打传办肯定。组织开展医疗美容等各类专项联合执法行动计53次,相关部门立案50起。
2.消费维权工作深入推进。通过开展“3·15”宣传纪念日活动、依托媒体开展维权宣传引导、发布各类消费警示等形式,持续扩大维权品牌影响力。加强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先后完成成品油、家用燃气灶具、消防产品等6类616批次商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为90.3%。建立健全旅游市场消费维权机制,牵头旅发委、发改委、质监、城管等部门强化重点旅游景区芒果经营行为长效监管,先后向市政府报送8份专报,得到市领导批示肯定。组织开展保险行业格式条款调查评议活动、依托律师团协助化解公共服务行业热点难点消费纠纷、牵头建立23个部门共同参与的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逐步构建立体化、多元化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全年共登记各类信息13.62万件,其中,处理消费者投诉2.87万件,挽回经济损失7862.96万元;受理举报0.75万件,同比增长43.1%。
3.网络市场监管模式持续创新。持续深化线上线下一体化和线上线下一致监管,继续加强网络经济户口数据库建设,已建成监管业务子库17个;牵头市网信办等八部门开展2017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净网”行动,探索开展网络交易敏感词类定向监测,进一步净化网络市场秩序;创新网络订餐监管政企合作新模式,和美团点评集团达成三大方面8个示范项目的合作,加强对平台审查餐饮网店资质的指导,目前,厦门网监平台已纳入厦门入驻“饿了吗”、“百度外卖”、“美团外卖”三大平台处于下线状态的厦门餐饮网店3.2万个;在全国首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网络交易无照无证经营主体信息核查处理暂行办法》,探索推动无照无证网络经营主体社会共管共治。
4.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力度不断加大。严格监督药械企业落实GSP、GMP,组织开展各级药品飞行检查,撤销药品GSP证书23家,监督整改保健食品生产风险隐患128条,严格实施生产许可、备案现场检查,日常监管力度不断加大。坚持问题导向,开展以中药饮片为重点的“追风行动”、药品流通领域集中整治、育发染发类专项整治、无菌、植入性医疗器械等专项整治共13次,创建25家化妆品经营规范单位,有效规范“三品一械”生产经营秩序。创新监管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16家三级医院在用设备进行评价性抽验,为全省首创;组建专家组开展等级评定,逐步建立医疗器械信用体系基本框架。持续开展家庭失效药品回收活动,组织统一无害化销毁。落实药械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指导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品一械”企业100%完成安全生产达标建设。
5.各类市场规范治理成效显著。以重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为契机,加强智慧市场建设,实现农贸市场信息化监管,得到李德金副省长的表扬。加大媒体广告监管力度,共监测广告71.5万条次,总违法率0.44%,严重违法广告率0.01%。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厦门会晤期间广告内容安全管控工作“万无一失”。组织开展格式条款专项整治,重点打击房地产市场中的合同违法乱象。持续巩固双打工作良好成效,受邀在全国“双打办”工作成果展示会上做专题发言。牵头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监管、文物流通市场专项整顿行动,配合相关部门开展“1+X”专项督查、互联网金融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房地产专项整治、各类交易场所清理整顿回头看、农贸市场计量器具专项执法行动等工作,有效提升社会管理综合治理。
(四)坚持党建引领,队伍建设展现新风采。
1.扎实推进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意识更加坚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责任更加到位;组织开展“树清廉家风,立崇廉家规”好家风建设活动、“法纪在心、秉公履职”演讲比赛及专题党课、警示教育课等,廉洁意识更加深入人心;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我省实施办法,在全系统开展“学法规、严纪律、树形象”主题作风纪律整顿教育,作风建设成效更加明显。深入推进非公党建工作,为主牵头组建非公党组织5个,协助落实692个,被国家工商总局评为表现突出单位。
2.稳步推进法治建设。有序开展《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等立法工作;试点开展自贸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工作,受到省、市法制部门的充分肯定;积极解决疑难复杂监管执法问题,规范执法行为,防控执法风险;开发运行行政复议信息管理系统,规范职业索赔人复议身份确认制度,做好应诉应议工作;在全省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活动中荣获第二名;在迎接省政府法治政府专项检查中,我局作为市直单位迎检顺利通过并受到好评。
3.大力推进信息化建设。信息化网络进一步互联互通,完成41个省食药局信息化业务网络接入点的改造工作;信息化系统持续开发建设,上线运行食品、餐饮安全监管系统、厦门市商事主体网上审批全程电子化系统、简易注销登记等系统,进一步整合融合工商与食药业务系统,全国一张网、电子证照库建设有力推进;系统安全防护保障有力,会晤期间及全年均未发生网络、系统、网站安全运行事故。
4.全面推进队伍能力建设。先后组织6800余人次参加各级各类培训,170人取得GSP检查员资格,队伍的业务能力和水平全面提升;着力推进检测能力建设,耗资2267.52万元购置食品检测仪器设备87台(套),获批食品检验检测能力项目近700项,检测能力扩充近6倍,食品检验能力大幅提升;向基层配发270台移动监管执法设备,有效提升了基层监管执法效能;以精神文明创建和厦门会晤保障等为契机,组织开展演讲比赛、趣味运动会等文体活动,集中宣传潘伯加、陈闽疆等一系列先进典型,营造积极向上、奋发有为氛围,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
一年来,财务装备、机关党建、新闻宣传、后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老干部、工青妇、综治、计生等工作及各事业单位,紧紧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各项工作都取得了较好成效。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必须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工作中存在的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风险防范意识有待加强,特别是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对敏感以及涉众性问题的前瞻性研究还不够;二是创新意识有待加强,特别是对新业态、新经营模式下的事中事后监管研究不够深、办法措施不够多;三是责任担当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工作中推诿扯皮、不愿作为、不敢作为等现象时有发生,工作机制有待完善。这些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切实加以解决。
二、认清形势、把握要求,深刻领会新时代市场监管的目标和任务
党的十九大确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等一系列重大政治判断,描绘了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宏伟蓝图。各级经济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深入分析当前经济形势,对做好今年的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和政策导向,作出了改革发展重点任务的战略部署。准确把握各级经济会议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商和食药各项工作部署,要求我们要坚持以十九大精神为统领,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做好新时代市场监管工作的政治自觉性和责任感使命感,以新作风对标新要求,以新作为践行新使命。
(一)围绕实施食品安全战略,在民生保障上严监管、守底线。食品药品安全是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的基本要求,是综治“五安”工程之一,是最大的民生问题。作为食药监管部门,我们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做好食品药品监管工作,我们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战略思想为指导,深刻领会食品药品安全是重大政治任务的基本要求,深刻领会抓食品药品安全必须坚持抓党政同责的基本原则,深刻领会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四个最严”的基本遵循,深刻领会从农田到餐桌、从实验室到医院全过程监管的基本规律,深刻领会食品药品安全形势依然严峻的基本判断,严格落实国家食药监总局提出的“七个必须”的要求,即:必须坚持企业是责任主体的意识;必须坚持监管部门的职责定位;必须坚持风险管理的原则;必须坚持用好现场检查的手段;必须坚持处罚到人的要求;必须坚持阳光监管的理念;必须坚持智慧监管的创新。立足我市和我局监管工作实际,充分认识到食品药品安全关系到全市近400万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充分认识到目前我市食品药品安全仍存在诸多问题,处于矛盾高发期,要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为抓手,创新监管机制、监管制度、监管方式,深入推进智慧食安建设,加大日常检查力度,强化风险隐患排查,狠抓案件查办、坚持查办到人,为全市人民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
(二)围绕提高发展质量,在改革创新上善谋远、显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市场监管部门的重要职能。全市经济工作会议提出,做好我市今年的经济工作,必须坚持提高发展质量和落实赶超任务的有机结合。服务“提高发展质量”,就是要求我们充分运用商事登记职能,完善企业注销等制度,消除企业退出障碍,大力破除无效供给;就是要求我们持续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大力推动质量变革;就是要求我们加大监管执法力度,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使市场机制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企业健康发展腾出市场空间;就是要求我们切实加大消费维权保护力度,进一步优化消费环境,通过消费者的选择倒逼供给质量提升。服务“落实赶超任务”,就是要求我们将商事制度改革向纵深发展,积极借鉴国内外好的经验做法,着力破除不合理的条条框框限制,能放的都要放开、放到位,努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就是要进一步优化各类服务举措,为企业准入、发展、退出的全过程提高优质、便捷、高效服务,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降到最低,将各类商事主体的活力和创造力释放到最大程度。
(三)围绕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在破解难题上想对策、求突破。全国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部署了“证照分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消费维权三项重点工作。庄市长去年年底调研市场监管工作时要求我们“对商事制度改革后出现的新业态、新模式、新情况、新问题,要研究风险的防范化解措施,作为明年工作重点之一”。这些都对我们今年的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要不折不扣完成这些工作任务,就必须善于抓关键、抓重点。在完善监管模式上,要认真贯彻《“十三五”市场监管规划》,牢固树立大监管理念。市场监管很多工作不是我们一个部门就能完成的,特别是“证照分离”改革、“双随机一公开”、信用监管等,需要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参与,要密切加强与部门的沟通协同,充分运用市场监管局际联席会议制度,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创新,积极构建各相关部门共同参与的市场监管模式。要根据去年底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二次集体学习时专门强调的,要运用大数据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要求,加快监管手段创新,积极构建“严管”+“巧管”的监管新局面,大力促进市场监管规范化、法治化、智能化。在突出监管重点上,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始终将“是否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美好生活需要”放在首位,切实加强调查研究,全面梳理可能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工作,如虚假注册、互联网金融虚假广告、互联网传销、房地产虚假广告等,提出切实可行的措施,将风险扼杀在萌芽状态。在提升监管能力上,全面增强监管人员“八种本领”,强化知识更新,提升能力素质,大力培养市场监管专业能力、专业精神;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既有责任落实机制、督查问责机制,层层压实责任,以责任传导压力,又有工作激励机制、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干部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能动性、主动性,共同开创市场监督管理工作新局面。
三、锐意改革、扎实履职,全力推进2018年各项工作任务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做好2018年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省、市和国家总局的部署,2018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以“坚守底线,服务发展,强化监管,促进和谐”为主线,深入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全力争取得到国家授牌,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不断推动市场监管改革创新,为全市人民饮食用药保驾护航,为厦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持久动力。
(一)着力强化食药安全监管,努力在保障民生福祉上彰显作为。
1.全力冲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建设。今年将接受国家、省对我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的评议验收,完成创城冲刺阶段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一要精准对标补短板。国务院食安办修订发布新的创城标准,创建要求明显提高、工作难度明显加大,压实在基层的任务明显增多。各单位要始终盯紧未达标、完成质量不高、成效不稳固的工作项目,拿出有效对策补好短板。重点在推动职业化检查员队伍建设、出台小摊贩管理规范、加强信息公开、完善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加快进度,各区局要认真梳理区级指标和任务,建立问题清单、措施清单和亮点清单,一步一个脚印地开展治理,做到“问题逐一销号,工作推进提速”,确保创城工作全面达标。二要精心做好自评和迎评工作。今年创城工作的最大难点在于“一手抓创建,一手抓验收”,二者同步开展、相互驱动。按照部署,3月初,市食安办将启动全面自查自评,自查之后于第二季度迎接省食安委考核,预计9月前就将迎接国家层面对我市的验收。各单位要以高度责任感,按照统一部署,严格按照时间节点,高标准做好评估材料的整理和报送,不得拖延扯皮。三要精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多渠道广泛开展创城民意征集活动,做到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提升群众的创建参与感;要深入开展“食安斗阵行”活动,重点是让群众亲身体验和感受创城工作的成果,提高群众满意度和支持度;要营造创城工作共治共享浓厚氛围,要将线上和线下、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相结合,多渠道、全方位开展创城与食品安全宣传,让创城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
2.深入推进市场改造和追溯体系建设。大力推进重点农贸市场改造提升,推动各区力争到年底完成31家市场改造;进一步扩大追溯系统覆盖面,2018年底前将绝大多数食品生产企业和食品经营企业纳入追溯系统管理;加快推进“一品一码”建设,在食安创城考核前,建成2-3个食用农产品全过程追溯链条,开展餐馆酒店、单位食堂、农贸市场、商场超市的索证索票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末端倒逼,促使批发市场经营户主动落实“一品一码”要求,2018年底前,完成全市6个批发市场“一品一码”标准化改造建设,并在新建和新改造农贸市场全面复制松柏市场追溯体系建设经验,在全省率先实现“一品一码”全覆盖;升级完善“厦门市食品安全信息系统”,在省级平台上线前,实现与省局追溯数据的互联互通。加快第二批移动监管执法设备采购工作进度,3月底前实现基层所按编制“人手一套”;全方位推进市场监管网格化建设,力争一季度前基本完成食品药品网格监管数据的采集工作,使“网格化+”的工作模式在全市市场监管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
3.严防严管严控食药安全风险。根据各级的部署和要求,突出做好四个着力解决,一是着力解决直接危害人民安全的假药、假酒等问题;二是着力解决虚假广告、虚假声称、虚假宣传、消费欺诈问题,持续开展并巩固食品、保健食品欺诈和虚假宣传整治成果;三是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持续绷紧校园安全这根弦,落实学校管理责任;四是着力解决非法添加、滥添加问题,严厉打击中药饮片掺杂造假、牛百叶非法使用双氧水、鸭血非法添加甲醛、小龙虾非法使用“洗虾粉”等严重违法行为。进一步强化抽样检验,增加抽检批次,覆盖群众关心的品种,对于不合格产品,要及时妥善处置,既要控制风险,又要严查责任人。
4.全面提高食品全产业链供给质量。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期间提出的构建“从农田到餐桌”的每一道防线的要求,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全过程监管。在食品生产环节,严厉打击无证生产小作坊,大力提升目录内小作坊产品获证率,积极指导不符合生产条件的小作坊提升整改、规范取证,对于拒不整改的,坚决予以取缔;继续创建15家小作坊示范点;加强部门协作,积极建议卫计委制定尚无国家标准、地方标准的地方特色食品的执行标准。在食品流通环节,组织开展农村、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治理,加强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管,督促食用农产品经营者主体落实责任。增配7部快检车和在基层21个监管所建立食品安全快检室,完善快检体系建设。在餐饮服务环节,重点开展餐饮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强化与教育、卫计、民政及旅发委等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及联动执法,联合加强对学校、医院、养老机构等集中用餐单位食堂及旅游餐饮的监管,形成齐抓共管良好格局;开展“明厨亮灶”提质扩面行动,加大“明厨亮灶”建设力度,进一步提升覆盖率,制定“齐”“洁”“明”阳光厨房示范指引,优化“明厨亮灶”建设质量;推进量化分级提档升级,以大型餐饮企业、学校(含幼儿园)食堂为重点,持续提升量化等级良好率。根据各级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的部署和要求,做好食盐质量安全监管职能的承接工作,坚决防止出现监管“空档期”。
5. 突出重点强化药品及医疗器械监管。继续严格监督实施GMP、GSP,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各类专项整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在药品生产领域,重点加强基本药物生产和高风险产品生产的监管;在药品流通领域,重点加强对农村、城乡结合部个体诊所及零售药店的药品质量监管;在医疗器械领域,重点强化对使用环节的监管,整治无证或证照不全、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整改、不按要求进行安全培训或无证上岗的行为;在保健食品领域,重点整治未按注册(备案)的配方和工艺生产、标签说明书不符合规定以及利用会销、网络违法宣传、销售等行为;在化妆品领域,重点加强证后跟踪检查,严查未按备案注册的配方组织生产等行为。
(二)着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努力在激发市场活力上更具实效。
1.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配合相关部门在全市推进“证照分离”工作;完善“多证合一”改革,做好与国家层面统一目录的融合与衔接,不断优化“多证合一”工作流程,加快推进信息共享、做好“双告知”;统筹推进“证照分离”和“多证合一”改革,做到“成熟一批、整合一批”。全力推进在厦门自贸片区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由现行行政审批管理调整为备案管理政策。
2.大力推进从准入到退出的全程便利化改革。推进全流程、全类型、全覆盖的企业电子化登记模式,实现全流程网上登记,并逐步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的互通互认互用,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照走天下”。推进名称登记管理改革,完善企业名称禁限用字词库,提高企业名称登记效率。深化简易注销登记制度改革,推行个体工商户简易注销工作,探索建立违法失信企业强制出清制度。
3.不断提升审批登记规范化水平。对接全国统一的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目录,扩展新兴行业经营范围规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开发微信公众号提供预约办理、办事指南、示范文本查询等功能。自建药品零售经营许可审批、食品生产许可审批、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核准等网上审批系统,提升审批效率。落实“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清单,提升审批登记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梳理、公布我市商事主体登记文书规范,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实施企业登记注册身份管理,编制食药审查工作细则,不断统一审查标准。
4.全力服务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进压缩开办企业时间试点工作,实现由10.5天压缩至8.5天;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继续开展动产抵押登记、商标质押工作,配合做好小微企业名录系统建设和完善工作,迎接小微企业双创城市验收评估工作。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加大对企业分类指导的力度,开展商标受理点、质押点、协作中心设置的可行性论证,加大商标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持续服务自贸区建设,切实做好各项试验任务落实。继续协助省局开展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全面推行非公党建工作联系点、示范点制度,扩大“小个专”非公党建“两个覆盖”范围,推进非公团建工作,更好的发挥非公党团组织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引领作用。
(三)着力创新监管执法机制,努力在维护良好市场秩序上有为有威。
1.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按照“一张网”建设的相关工作部署及要求,改造提升信息公示平台,持续提高涉企信息归集的广度和深度,推动涉企信息部门间共享共用,建立联合惩戒反馈机制,实现联合惩戒常态化,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完善经营异常名录和名称剔除制度,加强对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的行政指导,增强企业诚信自律意识。继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及“诚信市场”公示工作。组织做好2017年度商事主体年报工作,探索建立年报公示常态化机制,加强对逾期未年报企业的惩戒措施。在巩固年报率基础上更加注重年报质量,做好年报分析和监测。
2.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统筹推进工商、食药及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持续完善全市统一的“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建设,推进综合执法平台运用;健全跨部门“双随机”联合执法机制,抓紧制定《厦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联合执法实施细则》,细化“定向双随机”抽查原则,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管执法部门集群,编制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制定检查实施流程。要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省工商局的部署,工商系统“双随机”抽查比例不低于5%,抽查结果公示率达到100%。做好双随机抽查结果公示和信息共享工作,推动抽查结果跨部门互认和应用;积极探索网上监测监管,提升“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有效性和精准性。
3.强化消费维权工作。突出日常消费舆情监控,以民生重点、投诉热点为导向,以电子产品、成品油等为重点,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扩大抽查检验范围和批次,推进线上线下抽检一体化,开展网络商品和跨境电商商品质量抽检。完善律师团、汽车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尝试将12315“五进”覆盖面扩大至药店、大型餐饮、网络电商等领域,充分发挥厦门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局际联席会议制度部门联动、协同共治作用,积极构建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格局。分级稳妥实施“诚信商家·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回应舆情关注和领导关切强化旅游市场监管,营造和谐安全的整体消费环境。以服务民生为导向,推进信息化平台建设,为诉求办结、调解成功、回访满意等工作提质加速,提升人民群众信任度和消费者满意度。
4.加大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贯彻落实新《反不正当竞争法》,以混淆仿冒侵权、商业贿赂、互联网不正当竞争等为重点,深入推进集中整治不正当竞争突出问题执法。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行为,适时开展对重点地区、重点领域的专项整治,与公安部门共同开展网络传销违法犯罪活动联合整治,全面落实“线上监测、线下实证、多措处置、稳妥善后”的“四步工作法”,巩固无传销社区创建成果。完善直销监管措施,规范直销企业经营行为。进一步优化、提升“1+X”事中事后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模式,确保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落地生根,产生实效。继续拓宽执法领域,将国土等部门纳入市场监管领域综合执法平台;持续在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区域、重点节点组织开展跨部门联合执法行动。
5.加强重点领域监管执法。依托网监平台,持续推进各监管业务子库建设,拓展网络交易监管范围。继续探索开展定向监测类网络交易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2018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净化网络市场环境。依托互联网科技公司推动实施《网络交易无照无证经营主体信息核查处理暂行办法》。组织开展移动电商监管系统建设。继续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进行政企合作,推动相关合作内容的落地实施。巩固提升广告监管成效,强化广告导向监管,快速处置涉及政治敏感及导向问题的广告,同时加大对医疗、药品、保健食品、金融投资等事关广大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虚假违法广告的整治力度。探索开展移动互联网广告监测工作。加强节日、旅游、五大类交易市场、成品油等市场监管,扎实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整治“三年提升工程”,继续开展重点行业合同格式条款专项整治,依法查处合同欺诈和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等违法行为。
(四)着力丰富履职尽责抓手,努力在加强队伍自身建设上展现新绩
1.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坚持用党的十九大精神武装头脑,切实增强政治意识,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好各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强化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抓好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程纪实试点工作,继续扎实开展“学法规严纪律树形象”、“谨慎用全力、杜绝微腐败”专项整治及“心存敬畏心、秉公用权力”广告案件专项整改活动,认真配合市委巡查组开展“回头看”,积极做好各项整改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进一步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执行办法,坚持标准不降、要求不松,对顶风违纪的老问题,对隐性变异的新动向,一律从严查处。
2.继续加强法治建设。贯彻《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法治建设实施方案》,落实市政府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继续推动《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立法工作的开展;修订完善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探索开展规范性文件统筹规划和后评估工作;规范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加大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检查力度,继续做好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加强应议应诉工作,防范执法风险;落实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制度,充分发挥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在推动法治建设中的积极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要求,持续深化普法宣传工作。
3.不断加强技术支撑。大力推进信息化项目建设,继续做好全程电子化、信用信息公示平台、食品药品追溯系统等平台的完善提升工作;进一步加强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建设,为信息资源的横向共享、纵向上报提供有力保障。积极争取食品地方标准的制定任务,不断提高检验科研能力。继续推进食品检验能力扩项,实现微生物、理化项目覆盖食品3大类别。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建设,抓好药品安全哨点建设,不断提升监测网络能力。
4.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着力提升把握大局、开拓创新能力。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加大党组在干部选拔中的责任,拓宽识人用人渠道、拓宽考察范围,进一步强化选拔任用工作。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形成交流转岗良性循环。组织参加首届全国食药稽查执法技能大赛,促进全员业务学习,提升办案本领。加强分层分类培训,着力提升副处级及以上干部履行“一岗双责”、建班带队、统筹协调的能力,科级及以下干部的岗位业务水平以及稽查队伍的专业化办案水平。继续举办积极向上的群体性文体活动,激发团队进取精神,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5号 闽ICP备16018877号-3 网站识别号:3502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