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03-01-2019-002 | 主题分类 | 年度计划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19-03-25 | ||
标 题: | 2019年工作安排 | ||
内容概述: | 2019年工作安排 |
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做好今年工作意义重大。根据中央、省、市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的部署,2019年我局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坚持服务改革发展大局,以机构改革为契机,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着力防范市场风险,更加重视消费维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努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新贡献。
(一)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在推动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上下功夫
1.纵深推进商事制度改革。稳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率先在自贸区推行“证照分离”第三批试点,并适时向全市复制推广。持续落实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工作,推动信息数据融合、网上办事系统整合,力争企业开办营商环境排名再靠前。持续推进企业注销便利化,按照“便捷高效、公开透明、控制风险”的原则,简化、完善普通注销制度,有效解决“退出难”问题。逐步推进实现全流程网上登记,核发符合总局电子数据格式及技术标准的“无介质”电子营业执照,逐步实现企业申请“零见面”,注册登记“零跑腿”,提交材料“零纸张”;积极推进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部门跨领域应用,力争实现“互联网+”环境下的“一照走天下”。
2.持续提升审批登记效能。加快实现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不断推进企业名称库开放工作,推行企业名称自主选用,探索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复制推广经营项目概括性表述,将自贸区外资“负面清单”外经营范围概括性表述做法复制推广到区内内资企业,扩大经营范围自主申报权,支持新兴产业发展。逐步建立市场主体身份认证、核验服务体系,在全市分步实施注册登记身份信息验证工作,从源头上加强冒用他人身份证行为的防控。推进食品、医疗器械审批平台建设,继续实施进口非特殊用途化妆品备案工作。积极探索三品一械广告审查全程电子化受理。开展在厦设立京外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论证工作。
3.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综合运用商标权质押、股权质押、大型医疗器械融资租赁等手段,服务企业通过融资发展壮大。根据“增加总量、扩大规模、鼓励先进、淘汰落后”的原则,扎实深入推进诚信市场建设工作。推进守合同重信用公示工作,建立函询信用信息反馈、撤销机制,实现动态监管。继续深入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发掘培育公用品牌,深化商标富农工作。继续抓好保健食品质量受权人示范企业创建。大力支持医药产业发展,继续支持宫颈癌疫苗尽快上市;继续推动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的实行;鼓励和支持连锁药店兼并重组、做大做强。
(二)保障食品药品安全,着力在提升治理能力和水平上下功夫
1.全力冲刺创城验收。今年是我市全力冲刺创城验收的关键之年。要以创城工作为抓手,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建立食品安全责任保险试点,持续开展食品安全考核评议和督查督导,对标创城要求及时查缺补漏,做好迎检准备。在迎检之前,组织专家进行自评,进一步优化“食安斗阵行”品牌,不断强化食安宣传、创新宣传模式。
2.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以点带面推动小作坊优化升级。继续发挥示范点和联盟典型带动、抱团发展作用,巩固提升、复制推广小作坊示范点创建及“厦门土笋冻”“新圩豆干”等特色食品小作坊经验和做法,形成常态机制。推进“一品一码”追溯体系建设。加快推进立法工作;对照《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加快建设5个源头市场;结合全市农贸市场改造提升工作,打造符合农产品追溯要求的规范化市场,实现食用农产品的闭环式管理;改造升级追溯体系,实现与各部门的数据对接,推进从农田到餐桌全链条可追溯;加快地方标准建设,制定出台《标准化批发市场溯源体系建设规范》、《厦门市食品安全追溯码编码规范》、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建设规范,探索出台供厦食品标准体系。深入推进“放心肉菜示范超市”创建工作,尽快完成2018年9家示范超市的授牌工作,2019年复制推广新增8家以上示范超市,打造一批优质精品肉菜专柜。继续推进“明厨亮灶”建设提质扩面,推动将“雪亮厨房”建设列入市委市政府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促进透明厨房、视频厨房向网络厨房转化,提升监管效能,优化展示质量,促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持续规范网络订餐,督促平台切实落实主体责任,规范入网餐饮单位经营主体资质及线上线下经营行为;探索在平台实施“互联网+明厨亮灶”。充分发挥监测预警中心作用,拓展监管空间,强化数据分析研判,完善指挥中心运行工作制度,真正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管理机制。积极推进“食品银行”创建工作,继续推动与市民政局、行业协会等单位试点开展“食品银行”,探索建立临过期食品捐赠工作。
3.突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要组织为期半年的大排查、大整治,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农药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制假售假、虚假宣传等突出问题,开展乳制品、肉制品、校园食品、网络餐饮服务、农村市场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深入推进食品生产小作坊综合治理,加强婴幼儿乳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继续抓好非洲猪瘟相关监管工作,全面落实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提高良好生产规范水平。加强抽检监测工作,进一步强化承检机构培训和考核力度,提升抽检能力,通过抽检靶向作用及时发现食品安全风险和隐患,科学合理制定年度抽检方案,按照每年食品安全抽检样本量不低于5份/千人的标准,2019年全市计划抽检2万批次。
4.不断加强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强化日常监督检查、飞行检查、各类专项整治,落实最严格的监管。汲取问题疫苗案件教训,加强药品全生命周期监管,综合运用现场检查、监督抽验、监测评价等手段,排查化解风险。组织实施药品流通综合治理,重点打击走票、过票和出租出借证照、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等行为。组织开展医疗器械流通领域集中整治,严厉打击无证经营与经营使用无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推动第三方机构对药品流通企业进行审计,及时发现问题隐患,提升和规范监管水平。以三级医院为试点,开展医疗机构安全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开展化妆品违法添加专项整治。
(三)加强消费维权工作,着力在净化市场消费环境上下功夫
1.整治假冒伪劣行为。根据总局的统一部署,开展以打击假冒伪劣为重点的综合执法行动。围绕乡村振兴战略,集中开展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劣质商品、仿冒名牌等问题的专项治理;围绕百姓舌尖上的安全,集中开展婴幼儿食品、校园食品、保健食品、山寨食品、小餐饮、网络配餐等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治理;以电商平台整治为重点,集中开展侵权仿冒、虚假宣传、假海淘等专项治理。
2.落实消费维权措施。做好市场监管各投诉举报电话平台统一整合工作,做好与上级各数据系统的对接匹配;强化消费者诉求大数据分析应用,对突发的群体投诉事件或热点事件及时启动应急机制,从源头上化解问题。加强商品质量抽检,强化日常消费舆情监控,以民生重点、投诉热点为导向,突出儿童用品、电子产品、家装建材、汽车配件、家用电器、成品油、消防器材等重点商品,加大流通领域商品质量“靶向式”抽检,扩大抽查检验范围和批次。开展网络商品和跨境电商商品质量抽检,推进线上线下抽检一体化,运用抽检结果进一步规范行业经营。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完善律师团、汽车专业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健全资源共享机制,有效提高对重大疑难消费争议的解决率。以点带面积极推动建立线下无理由退货制度,指导和督促各维权网点其建立健全售后服务承诺、首问责任等制度,营造良好的消费环境和营商环境。
3.强化重点领域监管。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以重点行业、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围绕加大线索摸排、强化宣传发动、深化行业乱象、乱点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确保人民群众消费安全。加强网络市场监管,落实电子商务法,组织开展2019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集中治理虚假宣传、违规促销等问题;继续做好非法主体网站清理关停工作和网络交易无照无证经营主体网站在线提示工作;积极推进厦门移动电商监管平台建设;继续与网络餐饮服务平台开展政企合作,推动相关合作内容的落地实施。继续排查房地产、汽车及旅游业等重点行业格式合同违法行为,力争出典型、办大案。加强广告内容监测,改造升级广告监测系统,实现广告监测系统自动对图像和语音的识别及通过扫描纸媒信息来实现系统自动判别,提高监测效率与水平;积极探索互联网移动端广告监测监管工作。加大打击传销力度,加强规范直销监管。继续做好扫黄打非等工作。
(四)创新市场监管机制,着力在提高监管执法效能上下功夫
1.完善信用监管机制。持续抓好年报公示工作,采取紧抓关键节点、紧盯重点人群、调动社会力量、购买服务等务实管用的方式方法提升工作效能。做好年报数据分析工作,全面梳理和综合分析主体数量、分布行业、区域、经营状况等,为政府决策和市场监管提供参考。继续加快信息公示平台建设,开展信息公示平台三期建设,对首页进行改版,建立健全政府部门信息归集共享管理系统模块以及后台管理统计分析模块,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向信息公示平台归集商事主体信息;优化信息公示平台对信用监管的基础支撑作用。继续完善信用监管配套制度,推进解除名称被剔除商事主体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任职限制规定落实;充分运用信息公示、信用约束等手段,探索制定商事主体信用评价标准。
2.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调整完善抽查事项清单和相关工作细则;在针对市场主体登记事项、登记行为进行基础性抽查的同时,更多地针对问题多发的地域、行业和风险较高的抽查事项开展定向抽查,避免抽查“走过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完整、准确公示抽查检查结果。加强“双随机一公开”同日常监管工作的有机结合,重点优化“厦门市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实现科学高效监管。
3.统一竞争执法机制。继续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开展增量政策审查,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和做法,从源头上改善市场竞争环境。深入推进新《反不正当竞争法》贯彻实施,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关注度高、关系企业和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行业、领域的监管执法,依法打击混淆仿冒、虚假宣传、商业贿赂、侵犯商业秘密、互联网领域潜规则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解决市场经济发展中热点、难点问题,狠抓大案要案和新型案件查办。研究制定实施竞争政策指导意见、竞争中立制度规则和政策措施。
4.规范监管执法行为。有序推进《厦门经济特区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的出台及《厦门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等特区法规的修订工作。根据机构改革实际,适时梳理修改市场监管领域地方法规、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统一、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及行政处罚、执法监督等相关制度、行政执法权责清单,统一行政执法流程和执法文书。破解应对职业索赔、提交虚假材料骗取商事登记等复议和诉讼过程中新出现的复杂难题。
(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在夯实市场监管基础保障上下功夫
1.坚持抓党建带队伍。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不断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加大意识形态工作力度,切实加强党对宣传思想工作的全面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大学习大讨论”,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推进平台规范化建设,把中央、省、市巡视工作的有关要求落到实处;常态化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政治生态建设试点工作,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化正风肃纪,认真纠正“四风”。按照各级部署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组织演讲、征文等比赛活动和专项检查评比,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按照“编建管用”的原则持续扩大“两个覆盖”,积极推进非公党建工作向纵深发展。
2.稳妥推进机构改革。按照中央机构改革方案的总体要求和总局“七个统一”以及省、市机构改革精神,认真制定“三定”方案,有序做好职能整合、人员转隶、机构组建等工作。围绕职能转变,优化职能布局,合理划分各级市场监管单位的执法权限,着力解决基层监管力量薄弱的问题。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改革全过程,教育引导干部职工提高政治站位,从改革发展全局和长远战略的高度,深刻领会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市场监管体制改革的重大意义,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努力做到改革和工作“两不误、两促进”。
3.强化科技支撑能力。积极探索“互联网+市场监管”,充分发挥大数据作用,完善“智慧监管”系统建设,配合机构改革工作,构建市场监管一体化信息平台。大力推进食品安全追溯、移动电子商务、“一品一码”等信息化系统建设,做好企业登记身份信息管理系统联网对接试点工作,实现与总局“联网查验”功能的联网对接。加强数据资源管理中心建设和网络信息安全建设,实现业务数据安全无障碍传送共享。在检验检测技术、风险评估、监测预警、应急检验、快检技术等重点领域,开展技术研发和成果应用,提升食品药品检验检测能力。
4.加强队伍能力建设。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建设,全面增强把握大局、改革创新能力。根据新《公务员法》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职务与职级并行工作;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完善选人用人制度,建立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开展教育培训工作,加快推进专业领域职业化队伍建设,努力建设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专业化市场监管队伍。推进基层规范化建设,制定并落实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执法改革指导意见。落实综治工作(平安建设)、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等责任制要求,强化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的集中整治,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完善绩效考评机制,统筹规范监督检查考核,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升工作效能。
要继续发挥机关党建、效能建设、新闻宣传、财务装备、后勤保障、政府信息公开、保密、老干部、工青妇、综治、计生等工作及各事业单位的作用,更好地服务中心工作开展。
主办单位: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版权所有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
建议分辨率1024X768,IE8.0以上浏览器,以获得最佳效果闽公网安备 35020302032660-25号 闽ICP备16018877号-3 网站识别号:3502000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