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8-08-01-2017-001 | 主题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性事业收费 |
| 发布机构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文 号 | 2017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公开 |
| 生成日期 | 2017-02-17 | ||
| 标 题: | 2017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 ||
| 内容概述: | 2017 预算公开 | ||
2017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2017年部门预算经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财政信息公开有关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依法组织实施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依法开展各类商事主体登记备案以及广告、食品、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的行政许可工作。
(二)依法组织实施商事登记与行政许可后续监管,开展商事主体信用监管。
(三)依法组织生产资料市场、网络商品交易市场等秩序的规范监管。
(四)依法承担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的监管管理工作。
(五)依法实施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化妆品标准和分类管理制度。
(六)推动食品药品审评评价体系、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
(七)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商标监督管理;依法开展广告监督管理。
(八)组织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咨询、投诉、举报的受理、处理和网络建设工作。
(九)组织查处违反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十)做好厦门市创建食品安全城市试点工作。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21个机关行政处室、9个直属行政机构及9个下属单位,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
单位名称 |
经费性质 |
人员编制数 |
在职人数 |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
行政单位 |
172 |
245 |
|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148 |
156 |
|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105 |
113 |
|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84 |
95 |
|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83 |
83 |
|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84 |
91 |
|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行政单位 |
63 |
72 |
|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105 |
78 |
|
厦门市广告监测管理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21 |
21 |
|
厦门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
财政核拨事业单位 |
85 |
66 |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市委十二届二次全会、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国家总局和省局会议精神,适应把握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以新发展理念为指引,以全力保障厦门会晤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着力构建事中事后监管新模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努力营造国际一流的营商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经济环境和安全放心的饮食用药环境,为厦门会晤的胜利召开和厦门“五大发展”示范市建设作出积极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改革强动力。要把改革创新作为第一动力,扭住关键点,在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上见成效。
(二)加强监管保安全。要把食品安全作为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以创城为契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饮食环境。
(三)维护市场促稳定。要把加强市场监管执法作为一项重要职责,继续创新监管方式,加大执法力度,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夯实基础塑形象。坚持把提升队伍素质作为第一目标,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为市场监督管理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支撑和有力保障。
四、2017年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系统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收入预算为39382.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82.83万元,增长12.5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3878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8787.18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
2.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 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595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结余结转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0万元。
(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支出预算为39382.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382.83万元,增长12.5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30380.18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6898.06万元,公用支出6477.74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004.38万元;
2.项目支出9002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787.18万元,比2016年预算数增加4124.83万元,增长11.9%,主要是由于机构改革后为提升食品检测能力,满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需要,拟购买食品检测设备;同时公务员养老制度改革后,社保支出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77.22万元。主要用于系统日常运行的基本支出及履行市场监督管理职能支出。
(二)科学技术支出440万元。主要用于综合业务系统扩充、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双随机事中事后监管综合执法平台等项目支出。
(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55.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社保缴费及离退休人员经费支出。
(四)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214.47万元。主要用于履行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职能支出及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缴纳医疗保险。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7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支出。
七、“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613.42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7.42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经费安排。
(二)公务接待费
2017年预算安排17.42万元。主要用于各地工商行政管理及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持平。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17年预算安排59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9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基本持平。(因我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在部门预算“二上”后才正式实施,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费暂按公车改革前的基础数据安排预算,执行中将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3765.62万元,比2016年预算减少44.35万元,减少1.16%。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464.7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94.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2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769.9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69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3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3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7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9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913.72万元。
九、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五)其他名词解释,由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增加说明。
附件:1.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2.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3.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9.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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