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08-01-2020-001 主题分类 财政预算、决算报告、行政性事业收费
发布机构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0-02-07
标 题: 2020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内容概述: 2020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2020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预算说明
发布时间:2020-02-07 17: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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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

(二)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三)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

(四)负责协调反垄断执法。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六)负责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七)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八)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九)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十一)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二)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和使用环节有关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认证和检验检测工作。

(十六)负责保护知识产权。

(十七)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

(十八)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领域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九)按规定承担安全生产方面的相关职责。

(二十)完成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34个机关行政处室、5个直属机构及16个基层预算单位,其中:列入2020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

财政核拨

205

303

厦门市思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150

155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110

110

厦门市集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91

88

厦门市海沧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88

82

厦门市同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88

94

厦门市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核拨

70

66

厦门市广告监测中心

财政核拨

10

10

厦门市食品药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财政核拨

105

82

厦门市食品药品审评认证与不良反应监测中心

财政核拨

85

77

厦门市计量检定测试院

财政核补

40

37

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财政核拨

111

99

厦门市标准化研究院

财政核拨

27

25

厦门市特种设备检验检测院

财政核补

38

33

厦门市质量技术评审服务中心

财政核拨

21

15

中国(厦门)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

财政核拨

25

23

三、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20,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方针政策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狠抓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切实维护市场公平竞争,大力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为厦门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做出新贡献。围绕上述任务,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围绕高质量发展,持续优化“五个环境”。

(二)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严格把好“四个安全”关口。

(三)围绕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全面夯实“三个基础”。

(四)围绕提高市场监管效能,不断完善“两个体系”。

(五)围绕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着力加强自身建设。

第二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2020年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根据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部门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

(一)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收入预算为103,732.28万元,2019年预算数增加3,334.32万元,增长3.32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96,516.9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95,773.97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743.00万元;

2. 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收入0万元;

3. 事业收入(含批准留用)0万元;

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2,561.63万元;

5.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6.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7.历年结余0万元;

8.其他收入0万元;

9.其他资金4,653.68万元。

(二)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支出预算为103,732.28万元,2019年预算数增加3,334.32万元,增长3.32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5,720.97万元,其中,人员支出44,122.08万元,公用支出11,598.89万元;

2.项目支出45,449.68万元;

3.事业单位经营支出2,561.63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情况

2020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5,773.97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增加2,251.45万元,增长2.41%,主要是由于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等增加。支出项目包括:

(一)行政运行(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6,945.6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二)行政运行(知识产权事务)900.86万元。主要用于参公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三)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支出9,494.00万元。主要用于知识产权发展及运营服务体系建设及其他知识产权事务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1,050.90万元。主要用于系统监管和执法能力建设支出。

(五)市场主体管理4,279.5万元。主要用于市场准入、许可审批、信用监管等市场主体管理专项工作支出。

(六)市场秩序执法470.00万元。主要用于反垄断、价格监督、反不正当竞争、规范直销与打击传销、网络交易监管、广告监管、消费者权益保护、综合执法等市场秩序执法专项工作支出。

(七)信息化建设762.0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信息化运行支出。

(八)质量基础5,368.00万元。主要用于计量、标准、认证认可、检验检测等质量基础专项工作支出。

(九)药品事务260.00万元。主要用于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化妆品事务45.00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监督管理方面的支出。

(十一)质量安全监管9,109.00万元。主要用于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等质量监管专项工作及下属事业单位能力建设等支出。

(十二)食品安全监管6,792.60万元。主要用于食品(保健品)安全监管等专项工作支出。

(十三)事业运行11,514.44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等基本支出。

(十四)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1,610.00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开展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十五)其他科学条件与服务支出812.00万元。主要用于市场监管系统信息化建设支出。

(十六)行政单位离退休1,995.3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七)事业单位离退休294.06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支出。

(十八)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18.05万元。主要用于缴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基本养老保险支出。

(十九)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59.66万元。主要用于缴交职业年金支出。

(二十)行政单位医疗688.0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二十一)事业单位医疗215.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医疗支出。

(二十二)公务员医疗补助365.1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二十三)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4.17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支出。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743.00万元,比2019年预算数减少1,022.00万元,下降57.90%,主要是由于基建项目接近完工,资金需求减少。支出项目

(一)城市建设支出743万元。主要用于国家场(厂)内机动车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及二期工程建设进度款项支出。

四、“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为712.6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经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134.1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78.51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20年预算安排0万元。

(二)公务接待费

2020年预算安排134.18万元。主要用于全国市场监管系统业务交流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10.95%,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及省市相关接待管理办法,严控公务接待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2020预算安排578.5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费578.5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预算相比下降5.86%,主要原因是:按市财政统一要求,对车辆定额标准进行压缩。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0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809.94万元,比2019年预算减少236.95万元,下降4.69%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0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563.9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9435.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59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6535.8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20191231日,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178辆,单位价值50万以上通用设备117台(套),单位价值100万以上专用设备66台(套)。

(四)绩效目标设置情况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2020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一级项目6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0,522.00万元。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和公用支出。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包括部门专项、发展经费和基建项目。

三、“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四、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四部分  2020年部门预算附表

一、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表

五、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经济分类款级科目)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九、市对区转移支付支出预算表

十、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一、一级项目绩效目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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