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07-00-2025-021 主题分类 政府集中采购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5-05-22
标 题: 2025年厦门市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服务项目询价函
内容概述: 2025年厦门市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服务项目询价函
2025年厦门市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服务项目询价函
发布时间:2025-05-22 1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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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内容

  为深入排查食品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把排查风险和服务企业、服务基层有机结合,通过监管部门与第三方机构的资源互补、交流互动,提升基层监管能力,督促指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25年厦门市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排查工作,具体包括:

  (一)现场排查:抽取45家食品销售单位开展现场风险排查,覆盖主体资格、经营条件、包装标识、过程控制、制度管理、人员管理、主体责任落实等环节,原则上每家现场检查不少于1日。

  (二)回头看检查:从上述45家已排查单位中抽取5家实施“回头看”,核查整改情况,形成闭环管理,原则上每家现场检查不少于0.5日。

  (三)报告编制:

  1.编制被评价企业的食品安全风险排查报告(每家1份),包含企业基本情况、评价项目表、不符合项目佐证材料、企业整改建议、评价总结和监管建议等内容。

  2.根据全部风险排查工作情况编制《厦门市食品销售领域食品安全风险分析报告》,提出区域性、系统性风险防控建议。

  3. 实地培训属地监管人员及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分享排查经验。

  二、项目要求

  *(一)评价人员要求。每家企业每次现场评价不得少于2名评价人员,其中一人担任评价组长,人员具体要求如下:  

  1.基本要求:本科以上学历,机构全职人员,提供半年以上社保证明。

  2.评价组长:具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资质。具备二年以上担任评价组长经验或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从事食品安全或审核评价工作5年以上。

  3.评价组员:具备中国认证认可协会(CCAA)注册的食品安全管理体系(FSMS)或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HACCP) 资质,或从事食品安全或审核评价工作5年以上,或中级以上食品相关职称。

  *(二)供应商具有合法主体经营资格,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不良记录。

  (三)供应商应书面承诺全面实行严守企业商业秘密、评价人员廉洁自律等要求,确保评价过程公平公正。

  *(四)与政府部门合作过同类项目。

  (五)项目时限: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9月15日,相关总结报告于服务期结束前提交。

  三、提示说明

  1. 带“*”条款为关键性条款,负偏离或不满足将导致报价无效。

  2. 技术要求为最低标准,报价人需自行补充遗漏部分,成交后视为免费提供。

  四、报价要求

  *(一)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人员和专业技术能力,需提供相关人员满足本询价函第二条第一款相关要求的证明材料。

  (二)报价人必须用人民币报价,报价包含现场评价、报告费、评价人员差旅费、税费等直至交付采购单位使用所产生的一切费用。

  (三)报价人根据本询价采购文件于2025年5月27日17:30(北京时间)前一次报出总价,不得另列报价条件或选择性条款。

  (四)采购预算为:¥100000元(人民币拾万元整),报价人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五、其他说明

  (一)采购人所指时间不区分上班与下班时间,亦不区分工作日与法定休息日,应根据采购人实际需要实施服务。  

  (二)报价人提供有利于采购单位的其他优惠条款应单独列明。

  (三)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后一次性付款。

  六、报价文件应至少包括以下部分,否则报价无效:

  (一)报价单(须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详见附件。

  (二)报价人加载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人需提供至少两份与政府部门合作同类项目的业绩证明材料。

  (四)报价人全权代表若不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应提供授权书原件、被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七、报价须知

  (一)报价方式:密封报价,一次报出,不得更改。报价时间为公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报价人应当在报价截止前按采购人要求免费送达指定地点。报价有效期必须不少于90天。

  采购人: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地址:厦门市思明区湖滨南路43号805室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0592-2204717

  (二)出现下述情况(一项或以上)的,报价无效:

  ·报价文件内容不完整的;

  ·超过报价截止时间提交报价的;

  ·报价方式不符合本报价须知要求的;

  ·报价人有弄虚作假或串标、围标等违法行为的;

  ·报价文件不能实质性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的。

  ·报价人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原则

  询价小组将根据实质性响应本询价采购文件要求且总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若报价一样,则由询价小组投票表决。

  附件:1、报价函

  2、带“*”条款响应表

  3、法人授权书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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