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XM00108-12-00-2024-053 主题分类 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发布机构 文 号
生成日期 2024-08-12
标 题: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内容概述: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灯具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4-08-12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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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顺冠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对厦门市灯具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标称你司生产的产品初检不合格, 因无法通过产品明示信息邮寄送达《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和《检验报告》,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如你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人:龚嘉妮,联系电话:0592-2699829。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具体名单及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佛山市顺冠照明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号:2024EL-XJD0094, 商品名称: LED吸顶灯, 商标:/,型号规格:XHXDC01-12,不合格项目:骚扰电压(电源端子)。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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