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XM00108-12-00-2024-056 | 主题分类 | 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生成日期 | 2024-10-22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监督抽查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监督抽查初检结果送达的公告 |
温州锐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近期对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产品开展质量监督抽查,其中标称你司生产的产品初检不合格, 因无法通过产品明示信息邮寄送达《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结果通知单》和《检验报告》,现以公告形式告知。如你司对检验结果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异议申请,联系人:龚嘉妮,联系电话:0592-2699829。逾期未提出的,视为对检验结果无异议。具体名单及不合格产品信息如下:
1.温州锐利运动用品有限公司,报告编号:2024C-XJD0487, 商品名称: 电动自行车乘员头盔, 商标:/,型号规格:A类/半盔,777,L/M/S,不合格项目:结构(壳体、佩戴装置)、固定装置稳定性、佩戴装置强度、吸收碰撞能量(低温)、耐穿透(低温)。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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