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8-12-00-2025-119 | 主题分类 | 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5 |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人造板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2025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人造板产品开展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共抽查了14家生产企业的22批次产品。此次抽查依据GB/T 3472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和细木工板》、GB/T 15102-2017《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等标准要求,对浸渍胶膜纸饰面胶合板含水率、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干热、表面耐冷热循环、表面耐龟裂和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浸渍胶膜纸饰面纤维板和刨花板的静曲强度、弹性模量、内结合强度、24h或2h吸水厚度膨胀率、表面胶合强度、表面耐磨、表面耐龟裂、耐光色牢度和甲醛释放量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未发现不合格。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消费提示:
1.保证家具原材料用料的无害化,由于人造板在制造过程中使用胶黏剂,胶黏剂含有大量的甲醛等有害物,需要持续性加强板材厂家的监管力度,确保产品环保性能可靠。
2.消费者在购买板材时,应该向厂家索要提供原材料的检测报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报告)。
3.GB/T 39600-2021标准对室内用人造板及其制品甲醛释放量进行分级,E1级的限量值为≤0.124 mg/m3,标识为E1;E0级的限量值为≤0.050 mg/m3,标识为E0;ENF级的限量值为≤0.025 mg/m3,标识为ENF。值得注意的是,建材市场上宣传的无醛板,并不是板材内部绝对无甲醛,而是甲醛含量极低。消费者在购买板材时,应注意观察板材上的相关环保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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