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索 引 号 | XM00108-12-00-2025-123 | 主题分类 | 产品质量监管信息 |
| 发布机构 | 文 号 | ||
| 生成日期 | 2025-12-15 | ||
| 标 题: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消防应急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 内容概述: | 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消防应急照明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 | ||
2025年,厦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查了消防应急照明产品27批次,其中涉及7家生产企业的7批次,14家销售企业的20批次。此次抽查依据GB 17945-202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标准要求,对消防应急照明产品的防护等级、接地电阻试验、应急工作时间、应急标志灯具表面亮度/应急照明灯具应急状态光通量、性能试验、充、放电性能、转换电压性能、充、放电耐久性能、耐压性能等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结果:26批次合格,发现1批次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3.7%。具体抽查结果详见附件。
消费提示:
一、消费者在购买消防应急照明产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 合格资料不能少
购买前应查看产品的型式认可证书和检验报告。消防应急照明产品是型式认可产品,销售方要提供相应的型式认可证书和检验报告,并能在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上查询到,并且产品上都应贴有身份信息标志。
2.内外一致很重要
合格的产品在灯体上要有消防产品身份信息标志、充电信号灯、试验开关按钮、合格证、出厂日期以及生产厂家名称和相关的技术参数。不合格的产品以上内容或模糊不清或不全缺项。消防应急照明产品的电池也是个别生产厂家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主要部件。灯具内部所用电池应明确标注型号、电压、容量等内容,且应和该产品的检验报告相符。如果没有这些内容或者与检验报告不符则为不合格消防产品。
3.简单测试知分晓
消防应急照明产品在断电后应能立即投入到应急状态,持续发光时间不能小于90分钟。购买时最好先选购一个回去做一下放电试验。如果应急时间小于90分钟的话则为不合格产品。
二、消防应急照明产品的安装指南
1.应急灯具应安装稳固,灯头调整为适用角度,确保应急灯具完整有效使用且蓄电池供电照明连续供电应不少于90分钟。
2.应急灯具应设置在距离地面2m以上无遮挡位置的墙面。
3.在断电(拔掉插头或关掉插座开关按钮)的情况下,应急灯具会自动进入应急状态(自行亮起),反之则损坏。
4.在通电的情况下,长按“试验”按钮约3秒,若应急灯具能发亮,则可正常使用,反之则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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